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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二)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28 22:07:22

二、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六)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监管机制。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和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七)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支持兴办多元化、多类型农民合作社,总量稳定在1.6万个以上,其中股份合作社1500个。完善示范社评定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示范社给予项目安排、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对建设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的示范社给予补助。扩大合作社承担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规模。把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合作社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加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支持龙头企业组建大集团。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继续对从事食品加工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助企业。逐步扩大农产品加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550家、年销售收入1200亿元。

(九)促进农户集约经营。对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实行奖励补助。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加快“田间学校”建设,培育科技示范户2万户,培训农民100万人次以上。对符合条件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行业协会、专业服务公司、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引导开展农机作业、农资配送、统防统治、产品营销、全程托管等服务。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行动,培育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政策法律咨询等涉农中介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业务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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