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2012年12月,《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交易监督管理细则》(渝发改标〔2012〕1953号文,渝文审〔2013〕1号)印发以来,对规范我委招标投标交易监督管理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市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对该办法进行了修改,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并登记备案(渝文审〔2014〕50号),现予以印发,请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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