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巫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曲尺乡、大溪乡、巫峡镇、大昌镇、抱龙镇、建平乡、培石乡、两坪乡、双龙镇、福田镇、龙溪镇等11个乡镇68个村、129个园区。
三、建设期限:36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含灌溉工程和道路工程两部分,其中,灌溉工程为新建小型水源工程(包括新建200m3蓄水池337座、500m3蓄水池44座、引水堰149千米、拦水坝490米、沉沙凼380个、溢流堰18.8千米、引水管20.9千米)和灌溉管网工程(包括φ32~110PE管总长1188千米、给水栓18795个、DN50~100减压阀总计6644个、φ50~110PE球阀总计1436个、阀门井8080个、镇墩1675个);道路工程包括新建运输道路总长24.54千米,整治与硬化运输道路总长16.53千米;新建耕作道总长18.03千米,整治与硬化耕作道总长30.45千米;新建生产便道总长365.83千米。
五、建设标准:管道采用PE管,埋地敷设;蓄水池采用矩形地下式钢筋混凝土。运输道路等级为等外公路(参照农村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路基标准宽度为4.5米,一般路段设计速度15千米/小时,设计使用年限20年,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耕作道路基标准宽度为3.5米,一般路段设计速度15千米/小时,设计使用年限20年,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生产便道路基宽度为1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六、总投资:总投资34321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进一步论证及优化蓄水池、管网及道路的布置,优化相关工程设计;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