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重庆市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项目批复 > > 内容

关于东温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年)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3-22 15:21:50

巴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审批东温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年)的请示》(巴南府文〔2015〕2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温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东温泉风景名胜区是以温泉、溪河景观为核心主体,民俗人文景观为特色,自然山林景观和乡土田园景观为载体,集康体温浴、休闲养生、游憩娱乐、风情体验、田园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风景名胜区。

       三、修编后东温泉风景名胜区总面积31.47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面积10.09平方公里。按土地用途划分:旅游设施用地1.32平方公里、居民社会用地1.19平方公里、交通与工程用地0.35平方公里、林地13.8平方公里、园地0.12平方公里、耕地14.38平方公里、水域0.31平方公里。按分级保护划分:一级风景资源保护区10.81平方公里、二级风景资源保护区18.15平方公里、三级风景资源保护区2.51平方公里。发展规模为:至2020年末,游人规模179.47万人次/年,旅游床位5528床;至2030年末,游人规模265.66万人次/年,旅游床位9340床。

       四、你区要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强化管理机构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按照《规划》开展下一阶段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下,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规划》各项规定和要求得到落实。强化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处理好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增强游人安全保障系统。尽快对核心景区立桩定界,禁止在核心景区内修建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设施。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不得组织实施不符合《规划》要求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建设项目。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五、《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若需调整,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4日

上一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高速公路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的批复
下一篇:关于合川南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