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委:
你委《关于恳请审查批准重庆市高速公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的请示》(渝交委文〔201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高速公路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已建、在建和规划待建的高速公路,规划年限为2015―2030年。
二、按照高速公路功能差异,合理确定分区布局和控制要素。分区布局:高速公路户外广告设置区域分2区十二类,即禁设区域(七类控制区)和可设区域(高速公路正线、互通立交、服务区、收费广场、收费站连接线等五类控制区)。控制要素:分规定性与指导性两大类,其中规定性要素包括位置、形式、规格和密度,指导性要素包括技术规范、安全与环境、材料、景观、维护管理等。
三、你委要按照《规划》要求,进一步开展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在保障安全畅通、提升整体形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加强规划控制和日常监管,确保高速公路户外广告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规划》各项要求得到落实。穿越城市建成区的高速公路户外广告应符合《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四、《规划》必须严格执行。若需变动,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