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投〔2013〕171号
市国土房管局:
你局《关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档案馆购置档案库房立项的函》(渝国土房管函〔2013〕1号)收悉。鉴于市国土房管局下属各分局和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的业务档案量快速增长,现有档案库房库容饱和的情况,为便于档案集中管理,经研究,同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档案馆购买档案库房。现予以立项并批复如下:
一、购房地址:沙坪坝区西永大道32号研发楼2期2号楼东侧楼第1层至第9层、西侧楼第3层至第9层。
二、购房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8670平方米。其中:(1)档案库房建筑面积15520平方米;(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24平方米(编制18人);(3)业务技术及附属用房建筑2826平方米。另购置停车位7个。
三、购置费用按9185万元(含库房加固费用)控制,资金来源由市国土房管局自筹解决。
四、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房屋购置管理办法完善购房合同及有关手续,并敦促房屋出让单位进行房屋加固,确保档案库房的安全性和综合有效利用。
你局《关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档案馆购置档案库房立项的函》(渝国土房管函〔2013〕1号)收悉。鉴于市国土房管局下属各分局和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的业务档案量快速增长,现有档案库房库容饱和的情况,为便于档案集中管理,经研究,同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档案馆购买档案库房。现予以立项并批复如下:
一、购房地址:沙坪坝区西永大道32号研发楼2期2号楼东侧楼第1层至第9层、西侧楼第3层至第9层。
二、购房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8670平方米。其中:(1)档案库房建筑面积15520平方米;(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24平方米(编制18人);(3)业务技术及附属用房建筑2826平方米。另购置停车位7个。
三、购置费用按9185万元(含库房加固费用)控制,资金来源由市国土房管局自筹解决。
四、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房屋购置管理办法完善购房合同及有关手续,并敦促房屋出让单位进行房屋加固,确保档案库房的安全性和综合有效利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