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投〔2013〕170号
市江北嘴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江北嘴B19-5/03、B20-2/03地块人行市政连接通道立项的请示》(渝江北嘴投文〔2013〕5号)收悉。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2012-44),结合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审查复函(渝规江北〔方案〕复函〔2013〕0001号),经研究,同意实施江北嘴B19-5/03至B20-2/03地块人行通道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江北城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江北嘴B19-5/03至B20-2/03地块。
三、建设内容:利用轨道六号线大剧院站与地块之间的防护绿地建设人行通道。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在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明确,资金来源通过你公司自筹等渠道解决。
五、请据此开展前期工作,办理规划、国土、环评等相关手续,争取尽快开工建设。要切实完善方案设计,确保与轨道站各项技术指标和建设运营方案充分衔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7日
本文来自: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详细出处:http://www.cqdpc.gov.cn/article-1-1959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