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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度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2-01 13:16:23
  近期,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7〕35号),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特做以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重庆市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的背景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学前教育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习总书记多次对发展学前教育作出重要指示。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强调“要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别是要注意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让‘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党的十九大报告站在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的高度,将“幼有所育”首次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一起,列入党的重要民生事项,充分说明了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今年4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印发《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左右。”今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将“创新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纳入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尽管近些年重庆主城区学前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依然是主城区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普惠性资源依然不足、公办园少、民办园贵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幼儿园运行保障和教师队伍等体制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同时,随着城镇化加快推进和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主城区学前教育面临需求增大和资源不足的矛盾将日益尖锐。据测算,2018年在园幼儿将达到30万人,幼儿园学位缺口约2万个。2018年是重庆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主城区学前教育突破提高普及水平与坚持普惠发展双重压力、解决结构性入园难和入园贵问题的关键之年。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全市普惠性学前教育特别是主城片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将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加快提高主城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持续提升主城区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重庆市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的要点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主城各区通过新建、改建、回购、回收等多种方式,新增公办幼儿园332所,新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0所,新增学位1.9万个,主城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30%以上,普惠率达到60%以上。
 
  (二)重点任务
 
  1.大力提高公办幼儿园占比。一是规划新建一批独立占地公办幼儿园。根据主城区居住人口分布、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及幼儿园布局校点规划,以划拨方式供地独立新建29所公办幼儿园。二是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并移交一批公办幼儿园。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政策要求,配套建设并移交15所公办幼儿园。三是开展已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回收60所以划拨方式供地、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或安置房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以及其他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性资金举办的幼儿园,全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按照建设成本价或可参考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取得成本和建设(装修)成本审计(评估)结果,回购50所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四是利用闲置校舍改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123所中小学附设幼儿园,将符合建设标准的幼附设幼儿园独立设置为公办幼儿园。五是支持乡镇街道举办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事业单位,调剂闲置办公用房或购买闲置商业用房举办55所公办幼儿园。六是依法登记一批公办幼儿园。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所办幼儿园的办园体制,鼓励公办幼儿园通过集团化办园扩大公办资源,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特别是中小学附设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等要求完成事业单位登记。
 
  2.大力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一是加大财政购买服务力度。加大财政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力度,适当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支持现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引导50所民办幼儿园转设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二是适时适当提高保教费标准。按照国家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要求,针对主城区办园成本相对较高的实际情况,根据家庭承受能力,适时适当调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认定标准,维持幼儿园正常运转。三是严格民办幼儿园审批程序。严格民办幼儿园设置管理,小区配套幼儿园只能批设为普惠性幼儿园,严格核定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对高价幼儿园进行价格指导。四是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惠政策。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财政、税收以及分类定级、教师培训与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的同等待遇;加强幼儿园园舍租金价格指导,防止因园舍租金上涨而推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减少普惠性幼儿园数量。
 
  3.大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一是补齐配足公办幼儿园教师。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数的比例提高到1∶8—1∶10,要求每班原则上配备专职教师2—2.5人;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等方式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专业教师和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解决工勤和教学辅助岗位的需要;鼓励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举办普惠性附属幼儿园,支持连锁办园、集团化办园,多渠道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二是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将制定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工资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将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三是提高幼儿园等级水平。将改善未达等级幼儿园办园条件,确保幼儿园厨房、卫生间、盥洗设施、教玩具等达到三级幼儿园水平;提升二级、三级幼儿园办园水平,逐步达到更高等级的办园水平。四是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坚决纠正以各类特色班、兴趣班为名实施高价收费,努力培育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的良好教育生态。
 
  (三)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主体。健全“市级统筹、区县为主、乡镇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要求主城各区政府将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列入民生实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要求市级有关部门指导、支持和配合主城区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2. 加大经费投入。市级统筹中央和市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照主城区规划建设、移交、回购、回收、改建、购买等不同方式增加的公办幼儿园以及其提供的学位数量,给予一次性差异化奖补。同时,要求主城各区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确保幼儿生均财政投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总投入的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3. 强化工作考核。市考核办和市级有关部门将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实绩考核内容;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民生实事督查内容和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内容。
 
  三、热点解答
 
  1.为什么要出台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
 
  尽管近些年重庆主城区学前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依然是整个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普惠性资源依然不足、公办园少、民办园贵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幼儿园运行保障和教师队伍等体制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总体目标是:加快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
  具体目标是:到2018年底,主城各区通过新建、改建、回购、回收等多种方式,新增公办幼儿园332所,新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0所,新增学位1.9万个,主城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30%以上,普惠率达到60%以上。
 
  3.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重点任务有三项: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着力破解公办园少的问题。在全面摸清家底、科学测算供需缺口、统筹教育资源配置的基础上,采取“新建一批、回购一批、移交一批、改建一批、回收一批”等多种方式,扩大资源,增加供给,提高公办园在幼儿园总量中的占比,扭转公办资源短缺的现状;二是大力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着力解决民办园贵问题。逐步加大财政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力度,适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满足绝大多数幼儿都能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三是提升保育教育质量,解决学前教育内涵发展问题。从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落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提高幼儿园等级水平、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等入手,努力满足适龄儿童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4.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公办幼儿园在整个学前教育体系中主导公益普惠、平抑幼儿园收费、引领保教质量的重要作用。《工作方案》提出6条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踪的公办幼儿园占比提高措施,确保2018年主城区新增公办幼儿园332所,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30%以上:一是根据主城区居住人口分布、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及幼儿园布局校点规划,以划拨方式供地独立新建29所公办幼儿园;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政策要求,配套建设并移交15所公办幼儿园;三是回收60所以划拨方式供地、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或安置房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以及其他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性资金举办的幼儿园,全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四是按照建设成本价或可参考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取得成本和建设(装修)成本审计(评估)结果,回购50所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五是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123所中小学附设幼儿园;六是支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事业单位,调剂闲置办公用房或购买闲置商业用房举办55所公办幼儿园。除此之外,还将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所办幼儿园的办园体制,鼓励公办幼儿园通过集团化办园扩大公办资源,依法登记一批公办幼儿园。
 
  5.在大力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工作方案》从政策支持性、适切性、规范性、引导性等四个方面制定措施,多管齐下、疏堵结合,全面提高普惠率,确保2018年主城区新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0所,普惠率达到60%以上:一是在政府经费支持上,加大财政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力度,适当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支持现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引导50所民办幼儿园转设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二是在保教费标准完善上,按照国家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要求,根据地区财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目标及幼儿园办园成本、家庭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适时适当完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认定标准,维持幼儿园正常运转。三是在民办幼儿园审批监管上,严格民办幼儿园设置管理,小区配套幼儿园只能批设为普惠性幼儿园。严格核定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对高价幼儿园进行价格指导。四是在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惠政策上,落实民办幼儿园在财政、税收以及分类定级、教师培训与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的同等待遇;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结对帮扶、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强幼儿园园舍租金价格指导,防止因园舍租金上涨而推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减少普惠性幼儿园数量。
 
  6.在大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方面提出了哪些政策举措?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幼有所育”、“办好学前教育”的要求,《工作方案》抓住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的教师配备、教师待遇、办园条件、办园行为等4个核心要素,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在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方面,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数的比例提高到1∶8—1∶10,要求每班原则上配备专职教师2—2.5人;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等方式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专业教师和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解决工勤和教学辅助岗位的需要。在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方面,将制定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工资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将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在提高幼儿园等级水平方面,将改善未达等级幼儿园办园条件,确保幼儿园厨房、卫生间、盥洗设施、教玩具等达到三级幼儿园水平;提升二级、三级幼儿园办园水平,逐步达到更高等级的办园水平。在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方面,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坚决纠正以各类特色班、兴趣班为名实施高价收费,努力培育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的良好教育生态。
 
  7.如何开展主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清理?
 
  按照国务院“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求,市政府印发的《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清理提出了分类处置具体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将把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扩大资源和规范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类规范的原则,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确保小区适龄儿童“有园上”、“上得起园”。
 
  一是对以出让方式供地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区政府可采取回购等多种方式,将已建或在建幼儿园统筹设置为公办幼儿园或以园舍“零租金”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举办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二是对以划拨方式供地、保障性住房或安置房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以园舍“零租金”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举办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三是对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或未按时配建幼儿园、配建幼儿园未达到相关建设标准以及配建幼儿园改作他用的,区政府应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子女就近入园需求。到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清理,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8.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在增加经费投入方面有哪些考虑?
 
  近几年通过实施一期、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主城各区按照学前教育“国十条”提出的“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的要求,切实把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扭转了长期以来政府对学前教育不投入或少投入的状况。但是由于学前教育基础薄弱,欠账较多,近年来各级财政投入主要是用于资源建设,幼儿园保运转、保工资、保发展的问题仍存在很多困难。建立财政投入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是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在增加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方面的主要有“一个要求、三项措施”。“一个要求”就是健全与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三项措施”:一是加大市级奖补。市级统筹中央和市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照主城区规划建设、移交、回购、回收、改建、购买等不同方式增加的公办幼儿园以及其提供的学位数量,给予一次性差异化奖补。二是确保区级投入。区级政府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总投入的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三是完善资助政策。继续精准实施贫困幼儿资助政策,将建卡贫困户在园幼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对受助幼儿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

  9.在加强主城幼儿园监管方面有哪些举措?
 
  加强幼儿园监管,是整体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的重要手段。针对部分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不高等问题,本着“保教结合、管扶融合、家园配合”的思路,从四个方面整体推进主城区幼儿园提高质量。一要严格准入管理。落实幼儿园准入审批制度、年检制度、办园等级动态核定制度,建立地方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无证办园的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治理,督促整改,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经整改达到办园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二要严格质量管理。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保教质量评估范围,对幼儿园教师资质、人员流动、工资待遇、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实行动态监管,引导幼儿园加强科学保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幼儿生活作息,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三要严格安全管理。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工作首位,建设全覆盖安全防护体系,充分发挥街道、乡镇政府、社区和村民委员会在幼儿园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食品卫生与传染病预防、周边环境整治等安全管理,严防儿童伤害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四要严格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核算、收费备案”,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大幼儿园乱收费整治力度,加强对高价幼儿园的日常监管,严格控制高价园,切实减轻幼儿家长的过重经济负担。
 
  10.如何提高主城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
 
  在加快提高主城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的基础上,持续提升主城区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是主城区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一方面,将引导广大幼儿园内涵发展,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幼儿生活作息,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另一方面,鼓励一级以上幼儿园通过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合作办园等形式更好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带动作用,支持幼儿园结对帮扶、对口支援,引导城乡之间、园所之间建立发展共同体,推进主城区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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