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转发关于坚决抑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建产能打击“地条钢”
规范建设生产秩序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
近一段时期,我国个别地区出现了违规新建钢铁煤炭产能、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等问题,严重扰乱正常建设生产秩序。为落实国务院第15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钢铁煤炭行业,建设生产秩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等5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抑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建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2547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违规新建项目核查
各地经济信息委牵头对组织对本地区内新建、在建项目违规情况开展详细的梳理排查。主要内容包括,2016年国发6号文件印发以来,是否存在违规建设钢铁新增产能项目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在检查范围上,要做到对本辖区内钢铁企业的全覆盖,不得留死角。
二、严防已关闭退出产能死灰复燃
各地经济信息委要严格钢铁产业退出标准,认真做好检查和公告。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公开通信地址等方式,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对产能退出情况进行监督。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各地经济信息委要持续深入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对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等相关规定的落后产能,要立即关停并拆除相关设备,严厉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坚决实施断电措施,坚决拆除并销毁中频炉、工频炉设备。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将不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作为重点,对发现的“地条钢”等落后产能,坚决予以取缔和关停。
四、相关要求
各地经济信息委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相关核查工作,对出现的违规新建产能、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和复产的已退出产能要作出严肃处理,并于2017年1月17日前将核查结果以及处理意见报市经信委材料工业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夏正伟 63895584,63895587(传真)
电子邮箱:cqsclgy@163.com
公开电话:63899510
监督网址:http://www.cqei.gov.cn/bmfw/jdts/
关于坚决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委关于坚决遏制2547号_已压缩.rar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7年1月11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