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重庆市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关于开展2015年度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1 16:24:16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5年度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
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各控股(集团)公司,各市级大型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渝经信发〔2015〕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电子核心部件、物联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材料、高端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综合化工、页岩气、生物医药、环保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实验室。
(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应符合《管理办法》确定的认定基本条件。《管理办法》可通过http://wjj.cq.gov.cn/qdgy/cxgy/kxjs下载。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符合重点实验室申请认定条件的,申请单位须认真填写《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详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报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于8月31日前上报市经济信息委。
   (二)市经济信息委将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答辩评审及现场核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并授牌。
四、有关要求
各企业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企业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认定资格,二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上一篇:关于2015年重庆市正版软件产品征集目录评选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准入企业(2015年度第一批)审查结果的公示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