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迅速开展全市CNG加气站
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各CNG加气站、油气合建站业主单位,市CNG行业协会:
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天津市滨海新区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集装箱发生爆炸,事故已造成55人遇难,数百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了认真吸取这次事故的沉痛教训, 强化安全责任, 切实保证全市CNG加气站的平稳运行,确保公交车、出租车正常加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现就迅速开展全市CNG加气站安全大检查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从2015年8月14日启动,至9月30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
1.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储气井、脱硫塔、干燥塔、缓冲罐、加热器、回收罐等压力容器,燃气管道、工艺管道等压力管道,以及各类仪器仪表的管理和运行情况;
3.作业场所的安全附件、安全联锁、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及有效情况;
4.L-CNG储液罐、LNG运输槽车、CNG运输槽车安全运行情况;
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可操作性、执行情况和抢险人员配置及设备物资的配备情况;
6.CNG加气站场外安全是否存在隐患。
三、有关要求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CNG加气站业主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统一指挥、规范有序、措施得当的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体系,千方百计确保CNG加气站运营安全。
2.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压缩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品,任何不规范的操作都可能带来安全事故。各区县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CNG加气站业主单位进一步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不是纸上谈兵。
3.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各区县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会同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对辖区内CNG加气站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CNG加气站立即进行隐患整治,对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备案,并落实责任,加强监督,限期进行整改。
4.强化提升应急能力。各CNG加气站业主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同时做好记录,并根据演练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应急救援反应迅速,指挥有序,措施有效,处置得当,提升事故救援能力,避免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我委将在大检查期间组织行业专家对全市CNG加气站进行抽查,尤其是对涉及L-CNG储液罐、LNG运输槽车、CNG运输槽车的CNG子站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将在行业内通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且拒不进行整改的CNG加气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