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标〔2013〕55号
市级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评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按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渝办发〔2011〕97号)要求,我委牵头制定了《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并登记备案(渝文审〔2013〕2号),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18日
附件: 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doc
本文来自: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详细出处:http://www.cqdpc.gov.cn/article-1-1956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