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优化铜梁大庙片区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铜梁华兴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500151—44—02—040603)。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铜梁区围龙镇、永嘉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部分
完善华兴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出线间隔2个
(二)线路部分
开断35千伏嘉河线,π接入华兴110千伏变电站,其中新建架空线路折单长度为16.78公里,线路型号为JL/G1A—185/25;新建电缆线路折单长度为0.4公里,电缆截面为400平方毫米。
(三)通信部分
系统通信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804万元,其中静态投资79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9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500151201800506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铜梁华兴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8〕64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