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满足渝中区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改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渝中十八梯(新华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500103—44—02—034083)。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渝中区解放西路。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部分
新建十八梯(新华路)11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最终3×6.3万千伏安,本期2×6.3万千伏安。
110千伏出线间隔最终4个,本期新建出线间隔3个;
10千伏出线间隔最终48个,本期新建出线间隔32个;
10千伏无功补偿装置容量最终6×6000千乏,本期容量4×6000千乏。
新增2套保护装置组柜1面,更换1套保护装置组柜1面,新增2套110千伏线路测控装置组柜1面。
(二)线路部分
新建顺城街变电站至十八梯变电站110千伏双回电缆线路,电缆长度为2×0.88公里,电缆截面面积为1000平方毫米, 新建电缆隧道520米,电缆隧道断面净尺寸1.5米×2.2米(宽×高)。
利旧原大新二线延伸至十八梯变电站,新建110千伏单回电缆长度1.53公里,电缆截面为400平方毫米。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7165.3万元,其中静态投资7036.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791.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不动产权证书》(渝(2017)渝中区不动产权第001093545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03201800002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