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满足酉阳县万木乡片区用电负荷增长,优化片区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酉阳万木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7—500242—44—02—008627)。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酉阳县万木乡。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部分
新建万木35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最终2×0.63万千伏安,本期0.63万千伏安。
35千伏出线间隔最终2个,本期新建出线间隔1个;
10千伏出线间隔最终8个,本期新建出线间隔4个;
10千伏无功补偿装置容量最终2×1002千乏,本期容量1002千乏。
(二)线路部分
新建天馆变电站至万木变电站35千伏线路1回,其中:架空线路长度为21.2公里,导线型号为JL/G1A—150/25;电缆线路长度为0.34公里,电缆截面面积为240平方毫米。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2483万元,其中静态投资243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20.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242201700008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酉阳万木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8〕59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