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满足合川区用电负荷需求,优化电网结构,缓解周边变电站供电压力,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合川苏家坝(狮滩)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500117—44—02—033426)。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合川区双槐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部分
狮滩110千伏变电站本期新建主变2台,其中2号主变压器容量为2×5万千伏安,3号主变压器容量为2×5万千伏安。
110千伏出线最终4回,本期2回;
35千伏出线最终6回,本期3回;
10千伏出线最终24回,本期16回;
10千伏无功补偿装置容量最终为3×(4000+6000)千乏,本期2×(4000+6000)千乏。
校核并完善相关电气一、二次及通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220千伏星寨变电站至苏家坝(狮滩)110kV变电站2回线路,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折单长度28.2公里。导线型号为JL/G1A—300/25。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5941万元,其中静态投资583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45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382201700050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合川苏家坝(狮滩)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7〕105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