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满足石马河片区负荷的发展,提高供电可靠性,优化电网结构,为片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切实的能源保障,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江北南石路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7—500105—44—02—011188)。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北区石马河街道。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部分
新建南石路22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压器容量最终为3×24万千伏安,本期为2×18万千伏安。
220千伏出线最终8回,本期4回;
110千伏出线最终12回,本期8回;
10千伏出线最终36回,本期24回;
10千伏无功补偿装置容量终期为3×3×8016千乏容性+3×1×10000千乏感性,本期为2×2×8016千乏容性+2×2×10000千乏感性。
扩建玉带山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2个,校核并完善相关电气一、二次及通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大竹林变电站至南石路变电站220千伏线路2回,新建线路长度为2×4.13公里,其中新建架空线路长度为2×3.8公里,导线型号为2×JL/G1A-630/45;新建电缆线路长度为2×0.33公里,电缆截面面积为2500平方毫米。
新建玉带山变电站至南石路变电站220千伏电缆线路2回,电缆长度为2×8.2公里,电缆截面面积为2500平方毫米。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40624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为3990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9976.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变电部分)(选字第市政500105201600012号)《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审查复函》(渝规江北(选址)复函〔2018〕0002号),该选址意见书于2017年4月6日失效,业主单位已办理延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线路部分)(选字第市政500105201700014号)。《重庆市江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关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北供电分公司建设使用国有土地预审的通知》(变电部分)(江北国土发〔2017〕44号);《重庆市江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关于江北南石路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线路部分)(江北国土发〔2017〕145号);《重庆市国土资源管理和房屋管理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江北南石路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线路部分)(渝国土房管两江审〔2017〕100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