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满足渝北区唐家沱组团区域负荷的发展,提高供电可靠性,优化电网结构,为片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切实的能源保障,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渝北皂角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500112—44—02—000332)。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渝北区石坪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部分
新建渝北皂角村22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最终为3×24万千伏安,本期为2×18万千伏安。
220千伏出线最终6回,本期4回;
110千伏出线最终12回,本期4回;
10千伏出线最终36回,本期24回;
10千伏无功补偿装置容量最终为3×4×8000千乏(容性)+3×1×10000千乏(感性),本期为2×4×8000千乏(容性)。
校核并完善石坪500千伏变电站和龙兴北220千伏变电站相应220千伏出线间隔相关电气一、二次电气及通信设备。
(二)线路部分
开断石坪变电站至龙兴北变电站双回220千伏线路π接入皂角村变电站。其中新建架空线路同塔双回架设,石坪变电站侧新建线路长度为2×1.12公里,龙兴北变电站侧新建线路长度为2×1.2公里;改建龙兴北变电站侧单回架空线路长度为2.8公里。新建及改建架空线路导线型号均为2×JL/G1A—630/45。
新建皂角村变电站出站段4回电缆,电缆长度为4×0.1公里,电缆截面面积为2500平方毫米。
增容明月山变电站至龙兴北变电站双回架空线路,更换线路长度2×12公里;增容皂角村变电站至龙兴北变电站双回架空线路,更换线路长度2×14.5公里。增容架空线路导线型号均更换为JLRX/T—450/50碳纤维复合芯耐热导线。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18036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为1771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42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变电部分)(选字第市政500112201700078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线路部分)(选字第市政500112201700079号)。《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关于渝北皂角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变电部分)(渝北国土发〔2017〕142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渝北皂角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线路部分)(渝国土房管规〔2017〕87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