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来的2018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资金申请报告收悉,按照国家关于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申报要求,结合市农委行业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申报的19个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项目业主自筹。
二、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补助投资可实行先建后补或按工程建设进度拨付资金,主体工程完工后可拨付60%的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最终40%的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
三、各区县要加强对项目的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必须在2018年底前组织完成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及早建成并发挥效益。
四、请据此批复会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督促项目业主按照资金申请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抓紧组织实施,并按照我委《关于落实农林水气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监管责任的通知》(渝发改农〔2018〕69号)有关要求在项目投资计划申报文件中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及责任人(详见附件2),于2018年2月12日前将申报文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申报投资。我委将根据各地项目建设进度和中央投资补助情况统筹安排2018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