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奉节三马山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7〕165号)收悉。按照重庆电力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重庆奉节三马山110kV变电站2号主变增容项目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关于南川松林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等四个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中煤科工渝发〔2018〕7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奉节新城区新增负荷供电需求,为该片区用电负荷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有效缓解三马山110千伏变电站过载运行的情况,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奉节三马山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7—500236—44—02—008659)。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奉节县永安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增容改造奉节三马山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压器1台,主变容量由1×3.15万千伏安更换为1×6.3万千伏安;更换无功补偿装置2套,容量为2×8000千乏;完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524万元,静态投资为51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29.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本项目在已建成的奉节三马山110千伏变电站内建设,不需新征地。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有《重庆市房地产权证》编号为:301房地证2014字第04341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