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提升鱼嘴水厂供水能力,保障主城东北部片区、北部片区唐家沱组团等用水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鱼嘴水厂二期工程。项目编码:2018—500105—46—02—023066。项目法人为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江北区鱼嘴镇朝阳溪鱼背脊鱼嘴水厂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取水泵房、加氯加药间、送水泵房设备扩容20万吨/日,新建20万吨/日的水处理构筑物(包括配水井、斜管预沉池、网格絮凝平流沉淀池、砂滤池、清水池等),40万吨/日的泥沙处理构筑物(包括废水回收池、排泥水调节池、泥沙浓缩池、泥沙平衡池、脱水车间等),DN1500的原水输水管道1根、总长约2.4公里,DN500—DN1200的配水干管约31公里,以及附属用房、供配电、照明、绿化等配套设施。净水处理工艺为斜管预沉池—网格絮凝平流沉淀池—气水冲洗砂滤池—清水池。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401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27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41万元,基本预备费288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1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4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资金来源通过项目法人自筹和商请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五、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发布。
六、本项目在现鱼嘴水厂内建设,不涉及新征地,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不再重新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等相关文件。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