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1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名义增长8.9%,较去年同期回落1.8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较去年同期回落3.0个百分点(以下均为名义增长)。其中,11月份同比增长6.3%。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8.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1.4%。其中,11月份城镇同比增长6.2%;乡村同比增长9.1%。
按消费类型分,1-11月份,商品零售同比增长8.4%;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1.6%。其中,11月份商品零售同比增长5.7%;餐饮收入同比增长9.9%。
2018年1-11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0.7%,比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非网上商品零售额增速高23.9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为7.4%,拉动限额以上法人商品零售额增长1.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