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十二五”时期,我区消防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城乡抗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实现了“十二五”目标任务。
一、社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十二五”时期,全区持续开展了“清剿火患”战役、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三合一”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等专项行动31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大力整治火灾隐患1.2万余处,实施“三停”单位321家,办理行政案件1309件,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47处,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可控。
二、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初步构建。全区积极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消防安全委员会为平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常态落实议事协调、会商联动、联合执法、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社会单位以加强“四个能力”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扎实推动消防宣传“七进”工程,创新消防宣传形式与方法,提高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和疏散逃生能力,鼓励和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工作,主动参与消防管理,全区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
三、社会消防治理机制优化创新。坚持依法治火、综合治理,切实加强社会消防治理体系顶层设计和实践创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能,建立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健全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等消防安全问题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机制。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平台,建立健全镇乡街道、村社、村民小组(居民小区)“三张网”,率先在全市试行乡镇消防委托执法模式,形成覆盖全域的消防监管网络。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找准城市和行业消防高风险点,在火灾高危单位等对象推广运用信息技术建设动态管控网络,社会消防治理机制日臻成熟。
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递进发展。认真落实两级财政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统筹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元消防力量建设。“十二五”时期,建成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勤消防站、江南消防站,启动了三峡库区应急救援大队建设,极大缩小了消防站点保护半径;购置各类消防执勤车、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稳步推进了消防车辆装备升级换代;新建市政消火栓、沿江取水码头,有效改善了消防用水条件;新建乡镇专职消防队6支,壮大发展了多元消防力量,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五、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成效显著。公安消防部门立足城市灾害事故特点,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基础工作,编制细化火灾和抢险救援出动响应等级,制定灭火作战、抢险救援、跨区域增援、重大活动消防勤务预案,常态化开展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定期组织实兵、实装、实地拉动演练;强化消防力量体系建设,探索组建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山岳水域、石油化工等8类攻坚专业化队伍,初步构建空中、陆地、地下、水域“四位一体”的消防力量体系;完善城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遂行作战能力,加强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动联训,形成协同作战合力。“十二五”时期,区公安消防支队共接处警6300余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6500余人,保护财产价值2.1亿余元,全力确保了万州城乡的安全运行。
第二节 “十三五”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区消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取得显著成效,但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不协调的现状仍然存在,城市抗御和应对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亟待加强和改进。
一、城市快速发展给消防工作提出新要求。“十三五”时期,我区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大量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落户我区,人流、物流、信息流高度集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各类传统和非传统的致灾因素会形成叠加放大效应,给消防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建立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是“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城市安全运行风险给社会消防治理提出新问题。目前,我区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38家,火灾高危单位119家,城市安全运行进入消防高风险期,火灾防控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十三五”时期亟需在完善消防法规标准体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拓展消防宣传教育渠道等方面予以探索和创新。
三、城乡一体化进程给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出新任务。我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要求合理布局和配置消防资源,但各镇乡街道消防资源普遍存在历史欠债多和发展参差不齐的情况。据统计分析,“十二五”时期,作为保护农村消防安全骨干力量的乡镇义务消防队虽已全面建成,但使用率和管理情况仍不容乐观,全区农村年均火灾起数仍然偏高。“十三五”时期,亟需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消防一体化建设。
四、复杂地貌灾害特点给灭火应急救援提出新挑战。我区“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的城市特点,导致灾害事故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上、下、大、化”等火灾扑救难题在我区集中显现,库区高山河谷,以及亚热带气候带来的季节 性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事故频发,应急救援任务异常繁重,公安消防作为我区灭火应急救援主体力量,警力明显不足。除警力短缺外,公安消防站和训练基地布点不足,消防技术装备科技含量不高,打赢制胜能力亟待提升。
五、公众安全需求给创新消防工作机制提出新课题。“十三五”我区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消防安全感、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期待消防工作能充分反映民意,进一步透明和公开,并畅通诉求渠道;期待政府加大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降低消防安全风险,改善居住及工作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实施消防车道整治、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等民生实事工程;期待传统和新兴媒体能突出公益消防宣传,获取更多消防常识,进一步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逃生技能;期待信息时代能通过互联网等平台,方便快捷地获取消防服务信息,实时反映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消防工作意见建议,参与社会消防管理。目前,消防行政许可公开的透明度、民生实事工程的覆盖面、消防宣传的公众普及率、消防信息服务的大众化等工作机制建设明显滞后,亟需“十三五”时期健全和完善。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着力破解消防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难题,全力维护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大力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为我区在渝东北片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足实际、统筹发展的原则。科学统筹城乡消防资源配置和建设,构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坚持依法治火、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法治方式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健全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三、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创新城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管理机制,提高消防工作现代化水平。
四、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原则。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净化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一、消防安全责任依法落实。各镇乡街道、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深入贯彻《重庆市消防条例》和《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构建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二、社会消防治理创新推进。建立健全地方消防法规体系,做实做强消防监管网格化平台,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查督办机制,改革和创新消防行政许可及行政执法制度,实施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因地制宜地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鼓励社会单位购买火灾公众责任险。
三、公共消防基础夯实递进。编制落实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规划,到“十三五”末,全区新建一批公安消防站和微型消防站;城市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在消防水源缺乏地区新建一批消防取水设施。
四、全民消防素质显著提升。全面实施消防宣传“七进”工程,新建一批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体验馆;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民众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将个人不良消防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力争到“十三五”末,在全国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中,本区得分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五、灭火应急救援专业高效。构建空中、陆地、地下、水域“四位一体”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在全区建设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山岳、地震等4类攻坚专业化队伍;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在统一调度平台上实现公安消防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单位联勤联动,形成灾害事故处置合力。
六、消防装备体系转型升级。针对超大型城市灾害特点,加大灭火、举高、专勤、后援等装备配备比例,添置科技含量高的的车辆装备,进一步优化装备结构体系。
七、“智慧消防”建设深度融合。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搭建消防大数据平台,共享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信息资源,建设群防群治的消防责任网、动态响应的火灾防控网、精准高效的灭火救援网。分期建成消防基础信息系统、消防指挥决策支撑系统、火灾预警防控系统、消防信息综合服务系统、消防高空瞭望“天眼”系统。
第三章 主要任务
各镇乡街道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域发展思路,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和《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消防安全委员会为平台,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统筹部署、目标检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各部门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统筹推进本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采取分析研判、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措施,解决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建“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管理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节 建立立足火灾源头防控的排查整治机制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建立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评估机制,掌握本区域、本行业火灾特点和规律,找准消防高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预防和控制措施。要建立动态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根据区域、季节 、任务等特点,综合运用常态监督、网格排查、专项治理等手段,重点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各部门要针对行业消防安全风险开展专项治理,解决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防火检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建立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办整改机制,采取现场办公、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约谈警示等措施,督促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第三节 创新具有我区特色的社会消防治理机制
各镇乡街道要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做专做强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创新消防行政执法手段,实行权责一致的镇街消防委托执法模式。将老旧居民楼消防设施改造、公共消防水源建设、消防车道整治、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治理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由政府统筹安排、逐年推进解决。拓展政府购买公共消防安全服务范围,加大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火灾惠民保险、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简易消防设施安装等经费投入。逐步建立消防从业人员职业认证、火灾高危单位购买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等机制。
第四节 全面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七进”工程
各镇乡街道要结合城市规划,发展消防文化,因地制宜地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体验馆和消防主题公园,有条件的社区和学校要建立逃生体验室,单位和社区定期组织民众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创新消防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向目标人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基础教育范畴,将消防技能教育纳入高校以及高中军训科目。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岗位从业人员等培训和岗位资格认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五节 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镇乡街道要编制落实城乡一体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解决复杂环境下的应急通信保障问题;贯彻落实《重庆市消火栓管理办法》,补齐市政消火栓建设欠账,新建市政消火栓与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同步,建成率不低于90%、完好率不低于98%;利用江河等水系,在城中村、棚户区等灭火用水缺乏地区新建一批消防取水设施,改善消防用水条件;统筹加强城乡消防车道建设和管理,解决消防车道缺乏、占用、堵塞等问题。
第六节 稳步推进公安消防站和训练基地建设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继续推进公安消防站和区域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至“十三五”末,按照国家“5分钟消防”的原则,建成三峡库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万州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高峰消防站等消防队站并投入使用。
第七节 建立专业化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针对城市灾害事故特点,建设覆盖空中、陆地、地下、水域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在区消防支队组建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等攻坚专业队伍;依托社会资源,论证建设能适应高难复杂对象灾情侦查、火灾扑救、力量投送、人员救助等任务的消防空勤队伍;新招录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弥补历史欠账和满足新建消防队站执勤需要。
第八节 因地制宜建设城乡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区政府将按照国家六部委《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按标准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鼓励有条件的其他镇街建设专职消防队,并落实队房、人员、装备、薪酬、保险、抚恤等保障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发电厂、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等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组建单位专职消防队,建立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要求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要结合实际建立志愿消防队,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第九节 建立符合城市灾害特点的消防装备保障体系
针对我区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结合新建消防站和专业化建设实际,进一步优化消防装备保障体系,采购一批灭火类主战消防车,调研配备消防无人机等特装消防装备,满足特种和大规模灾害事故处置需要。
第十节 建立社会联动的灭火应急救援响应机制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2+X”应急救援联动响应机制。区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全区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在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上统一调动全区各应急救援力量参加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火灾等灾害事故现场处置组织指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火灾扑救中消防作战指挥中心有权直接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我区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水务、电力、燃气、通信、卫生、交通、环保、气象、地震、国土、公安、安监、当地政府、驻区部队等单位专业力量,接受区应急办或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调度参加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各应急救援力量在区政府应急办和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组织协调下,共同构建职责明确、层级明晰、联勤联动、联合作战的灭火应急救援响应体系。
第十一节 推进与“智慧城市”相融合的消防信息化建设
各镇乡街道要将消防信息化建设纳入“十三五”科技信息化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框架,公安消防部门要以“政务云”为依托,搭建消防大数据平台,共享综治、市政、建设、规划、国土、交通、安监、工商、质监、民防、气象等部门信息资源。建设集消防地理信息、执勤实力、器材装备、重点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火灾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消防基础信息系统;建设集数字化预案、辅助决策支持、实时语音图像传输、作战指令信息推送、战勤保障等功能于一体的消防指挥决策支撑系统;建设集火灾分级分色预警、远程监控、网格化巡查等功能于一体的火灾预警防控系统;建立集警务公开、消防咨询、宣传教育、移动办公等功能于一体的消防信息综合服务系统。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强《万州区消防事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对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建立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分级分阶段组织实施。定期召开由区发改、建设、规划、国土房管、财政等部门参加的会商会,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将规划实施进展纳入区政府督查内容,组织年度督查督办和阶段性考核评估。
第二节 落实经费保障
遵循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管理体系。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保当前、保必须”原则,区财政根据渝财预〔2012〕743号文件精神,将区消防支队和镇乡专职消防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其中,基本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按“一事一议”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预算安排。
第三节 实行考评问效
“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建设任务重、标准高,各镇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强力推进。区政府将消防规划落实情况纳入镇乡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并结合考核情况,全面分析评估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十三五”末,区政府将对消防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消防规划不落实、火灾隐患突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