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趋势
一、发展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科技创新,科技创新能力、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有了较大进步,奠定了“十三五”科技创新的坚实基础。
创新环境较大改善。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基本要求,以科研项目管理改革、科技金融管理改革、科技平台建设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创新驱动的技术供给、资本来源、创新生态三大支撑问题。出台了《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规模由90亿元增加到220亿元;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8031件。
创新潜力逐渐增强。2015年,72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896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基地超过1100个,引进组建了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等高端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35家。R&D活动人员由2010年的5.88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9.78万人。“十二五”末,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等高层次人才达到484人。
创新效率明显提高。2015年,专利授权量38915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3964件;技术交易5977项、成交额241.5亿元。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由2010年的1.1件提高到2015年的4.3件。“十二五”期间,开发突破新能源汽车、轻轨装备、工业机器人、海上风力发电装备、石墨烯、人脸识别等一批关键技术和新产品,培育了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十二五”末,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9.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9.1%,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6.3%,高技术产业化指数全国排名第4位。
二、发展趋势
“十三五”时期,世界科技创新呈现新趋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市正处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关键阶段。
科技创新呈现加速融合渗透新趋势。科学探索从微观到宏观各个尺度上向纵深拓展,学科多点突破、交叉融合趋势日益明显。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广泛渗透到几乎所有领域,带动了以绿色、智能、泛在为特征的群体性重大技术变革,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同机器人和智能制造技术相互融合步伐加快,跨界融合创新特征日益显现,新型研发组织和创新模式显著改变创新生态,科技创新活动日益社会化、大众化、网络化。这为我市寻求科技创新跨越式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难得的机遇。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党中央作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当前,我市仍处在欠发达阶段,仍属于欠发达地区,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城乡区域差异很大,加快我市转方式调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必须依靠创新驱动打造新引擎、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为此,市委、市政府作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旨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有效激发创新要素的活力;通过全面依法治市,为创新驱动提供法制保障;通过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为我市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创造良好的机遇;通过完善开放功能,优化开放环境,逐步形成聚集国内外高端创新要素的内陆开放高地。
面对新形势和新使命,我市科技创新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主要表现为:科技基础仍然薄弱,科技创新能力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许多产业仍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还不够高;制约创新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科技投入总量和研发投入强度偏低,201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仅为1.57%,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高端研发平台和高层次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十分缺乏,科技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亟需发展壮大;激励创新的环境亟待优化,政策措施落实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水平有待提高,科学精神和创新文化需要进一步弘扬。
面对新形势和新使命,我市必须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统筹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文化创新,推动发展方式向依靠持续的知识积累、技术进步和劳动力素质提升转变,促进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精细、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
第二章 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着力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进全方位开放式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加快建设西部创新中心,推动发展动力转换,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紧扣重庆发展战略定位,顺应全球科技发展趋势,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与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供给能力,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
坚持深化改革。遵循科技创新规律,瞄准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突出问题,破除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市场导向作用,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制度环境,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开放引领。适应创新全球化趋势,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快构建开放式创新生态,强化各类创新主体和区域之间的创新协同,在更大范围内集聚创新资源,促进各类创新要素有序流动、综合集成和高效利用。
坚持人才为先。把人力资源开发摆在创新驱动发展的优先位置,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核心,改革人才评价、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增强人才吸引力,在创新事业中集聚人才,在创新实践中培养人才,让各类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
坚持全面创新。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把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结合起来,推动“两个轮子”协调运转,全方位推进产品创新、品牌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初步建成西部创新中心,形成较为完善、适应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政策体系和服务供给,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创新型经济结构基本形成。构建起知识密集、多点支撑的产业结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家,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400亿元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
区域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新要素集聚辐射能力显著增强,产学研协同高效,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大幅提升,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建成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一批重点专业学科,聚集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规模以上工业类国有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达到1.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6件,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60人年。
创新生态更加优化。基本形成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创新资源配置更加科学有效,激励创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更加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创新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新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全社会创新意识大幅提高,形成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价值导向和文化氛围,公民具备科学素养的比例达到8.3%。
第三章 聚焦重点领域技术创新
一、先进制造技术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立足打造高端制造基地,围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的方向,重点突破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密制造、增材制造等集成技术,提高装备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加快网络化制造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等在制造业中深度应用,重塑制造业的技术体系、生产模式、产业形态和价值链。
发展思路:重点发展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软件等共性关键技术,提升关键基础件和通用件的自主设计制造水平,围绕发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制造、高端交通技术与装备、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微系统等重点领域,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和市级研发基地,开展战略性产品和关键性工艺研发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成套设备,大幅提升制造业的智能化、绿色化、个性化水平,促进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
紧紧抓住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契机,大力发展泛在融合、绿色宽带、安全智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支撑和引领产业迈向中高端,推进研发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和管理网络化,促进信息技术向各行业广泛渗透与深度融合,培育发展一批新业态,推广应用一批新模式。
发展思路: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先进的数据可视化、可穿戴技术、基于位置的服务、短距离无线通信、低功耗广域网等技术的推广应用。研发下一代互联网协议(IPV6)、云服务集成、开源硬件、语义技术、自适应安全等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积极发展中、小尺寸高性能液晶显示面板和有机发光面板等产品,重点开展电子终端产品、平板显示等核心零部件战略性产品开发和关键性工艺研究;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培育工业互联网、互联网金融、智慧城市、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农业等一批新业态,积极发展产业链垂直整合、流程外包、开放式研发设计、网络化制造等新模式,鼓励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技术转移、知识产权、融资租赁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积极推动形成“云平台+信息管道+智能终端+内容服务”信息通信服务产业集群,推进大数据公司与金融机构、实体经济的合作,培育壮大大数据产业。
三、大健康技术
对接“大健康”国家战略,把握生物科技革命性突破的机遇,围绕建设全国领先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产业目标,开展生物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等热点领域的交叉研究,大力开展重大疾病新药创制、精准医疗等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建设全国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发展思路:应对重大疾病和人口老龄化挑战,重点在普惠精准的人口健康领域实施一批主题专项,突破大品种化学药、新型疫苗和生物制剂、基因检测、高端医疗设备、精准医学大数据、中医中药等新技术,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能力及应用水平,积极培育大健康新业态,建立大健康的理念体系、教育体系、产业体系和服务体系,全面引领大健康产业发展,大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四、新材料技术
针对重大工程技术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瞄准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中的重大、核心、关键技术问题,实施新材料重大工程,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以新材料产业发展助推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催生新的产业领域。
发展思路:以高性能结构材料、新型功能材料、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以电子信息、新能源、化工环保、高端装备等领域对新材料的需求为导向,实施一批主题专项,支持企业牵头组织开展研发攻关,突破若干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材料企业,形成多个新材料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五、新能源技术
抓住清洁和可再生新能源蓬勃发展的机遇,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全力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做大做强,推进能源结构多元化。通过对核心技术的攻关,对基础科学问题的突破,快速提升产业层次、壮大产业规模、扩大新能源产业影响力。
发展思路:以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发展和应用页岩气开采、海上风力发电、大规模储能、生物质能源等关键技术;提升装备和工艺的融合技术以及生产线自动化技术,形成产业化方案设计能力和生产线集成能力;加强新能源产品设计、制造和应用推广,攻克大规模供需互动、储能和并网关键技术,推动能源应用向清洁低碳转型。
六、现代农业技术
围绕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整合农业科技创新资源,有效利用农业科研单位、涉农高校、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创新企业的科技资源,建立粮油、蔬菜、生猪三大基础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健全柑橘、榨菜、生态渔、草食牲畜、茶叶、中药材、调味品、木本油料等特色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构建科技研发、集成示范、推广应用和教育培训为一体的科技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企业,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道路。
发展思路:围绕粮油、蔬菜、畜牧和柑橘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加大现代种业、农业机械装备、农业信息化、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生态环境、农作物耕作栽培管理、畜禽水产养殖、农作物灾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加工储存物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研发,逐步解决制约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完善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巩固发展“专家+农技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农户”服务推广新模式,积极构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技术支撑链,为加快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和实施产业精准脱贫提供科技支撑。
七、生态环保技术
围绕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攻克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高效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大气污染监测预警与防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开发相关成套装备,形成源头控制、过程减量、末端治理的技术体系。
发展思路:结合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和工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带动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目标,通过实施主题专项及国家、地方的专项计划,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提升环境污染控制能力和环保产业竞争力。
八、新型城镇化技术
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部署,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提高建筑工程标准和质量,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大力开展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人文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形成相关技术标准,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基地。
发展思路: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通过实施主题专项及国家、地方的专项计划,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技术标准,探索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科技创新能力及应用水平,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发展。
九、公共安全技术
围绕平安城市建设,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开展公共安全综合保障、社会安全监测预警与控制、生产安全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城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综合应急技术装备等方面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实现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提前感知、及时预警、快速处置,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安全发展提供科技保障。
发展思路:重点开展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等关键技术和相关装备研发;支持社会安全和生产安全隐患监测与控制关键技术研发,开展公共安全监控视频数据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发矿产采掘、油气开采、化学危险品生产及运输等方面的事故预防技术及装备;开展食品安全溯源技术和新型快速检测技术及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综合应用平台。
第四章 优化创新资源布局
一、优化创新资源配置
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发展水平等基础条件,突出优势特色,探索各具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模式,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服务链的高度协同,在良性互动中推动各区域实现创新发展,着力建设一批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农业现代化科技示范区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县,形成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区和区域创新中心。
突出特色,推进错位创新。立足区域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引导创新资源按需梯次配置,构建符合各区域发展定位的创新体系,推动各区域实现错位创新。在主城区充分发挥经济发展基础较好、高校院所相对集中、生活配套环境良好的优势,重点依托两江新区和国家级高新区,打造高端科技创新载体,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大力发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技术服务等新兴产业,加速形成创新极化效应,以示范创新引领全面创新。在渝西片区,围绕汽车、化工等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和高端装备、页岩气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布局建设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的产业化与工程化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在渝东北和渝东南,引进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深化科技精准扶贫,加快建设沿江绿色发展示范区和武陵山绿色发展示范区。
突出联动,强化协同创新。按照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思路,以加速产业创新发展为纽带,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区县(自治县)之间共同设计创新议题、互联互通创新要素、联合组织技术攻关、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构筑和形成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注重在主城区等重点区域培养高端人才,依托较为集中的创新平台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攻关,通过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指导渝西片区的产业集群发展,带动渝东北、渝东南特色资源合理利用和绿色产品的创新。
二、加快促进创新要素资源向重点园区聚集
集成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争取国务院有关部委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搭建创新合作的联动平台,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集成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我市产业优势、体制优势和开放优势,着力建设技术创新体系、新型产业体系、制度创新体系和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进对内对外开放,努力建成创新驱动引领区、军民融合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内陆开放先导区,打造成为西部创新中心的“示范窗口”。聚焦制约创新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军民深度融合、股权激励、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人才培养与引进、新型创新组织培育等方面探索示范。坚持人才为先,支持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政策,面向全球引进院士、首席科学家、“千人计划”等科技型领军人才(团队)。坚持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双轮驱动,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聚,创建新能源及智能汽车、集成电路、通用航空等一批国家级企业研发创新中心,加快发展电子核心基础器件、物联网、智能终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数字消费、电子商务以及互联网金融等主导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加快两江新区创新发展。推动优质创新资源向两江新区集聚,在创新主体培育、创新生态营造、科技金融支撑、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切实增强区域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实施创新型企业梯队培育计划,着力引进、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实施科技顶尖专家集聚、创新型企业家培育、高水平双创人才引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人才专项计划,培养引进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加快建设创业创新人才高地。推进创新载体支撑工程,围绕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石墨烯、3D打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培育产权明晰的新型高端研发机构,集聚一批国家级和市级研发平台,打造一批特色众创空间,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到2020年,建成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在全市率先进入创新型区域行列,努力建成重庆的创新窗口,成为西部创新中心的核心展示区。
加速建设重点科技园区。合理布局建设一批科技园区,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格局,使科技园区成为促进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围绕做实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力度,促进科技、人才、政策等要素的优化配置,引导科技金融入园进企,完善从技术研发、技术转移、企业孵化到产业集聚的创新服务和产业培育体系,加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着力建设一批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全市技术、管理、品牌、组织和商业模式创新先行区。加强农业科技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布局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壮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国家级经开区和各类工业园区向创新驱动方向转型发展。推动园区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业创新人才培养、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方面发挥标杆作用,引领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政府服务创新,整合平台、人才、政策等资源,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示范发展格局,服务区域产业培育和转型升级。
加大对两江新区、高新区等科技园区创新驱动发展绩效考核权重。到2020年,两江新区和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0%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数实现翻番,研发经费支出强度居全国同类开发区的先进水平。
三、着力布局建设一批新型科技研发平台
立足学科建设和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布局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重大科研基础平台和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类型的科技研发平台体系。
规划布局一批重大科研基础平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和前沿技术研发需求,选准主攻方向,集中优势资源,强化国际合作,在汽车风洞、超级计算、电子显微镜、生物医学大数据、增材制造等领域规划布局一批重大科研基础平台。适应大科学时代创新活动的特点,聚焦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和重点学科建设需要,建设一批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特色化、优质化、国际化应用基础研究基地。对已认定的市级重点研发平台进行分类整合、提档升级,着力培育一批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加快建设一批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按照“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的原则,探索股份制、会员制等多种建设模式,以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研发机构和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为重点,大力发展集实体化、资本化、国际化于一体,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事业发展同步推进,以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代表的高端新型研发机构。完善高端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政策,采取“个案研究、量身订做”方式,支持国内外著名大学、顶尖科研机构、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研发中心以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在渝设立研发总部、研发机构和科研公司,支持以著名科学家命名并牵头组建或社会力量捐赠、民间资本建设科学实验室。对符合新型高端研发机构建设标准的,给予一定经费补助。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端新型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城市建设配套税费减免政策。
第五章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一、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将更多研发机构建在企业,更多科技人才引入企业,更多创新资本投向企业,更多科技服务覆盖企业,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到企业,不断夯实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
扩大企业参与技术创新决策的话语权,分层次、分行业、分区域建立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沟通交流机制,设立以企业家、学术技术带头人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战略咨询委员会,参与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的制定和决策。全市科技规划聚焦战略需求,重点布局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关键领域。竞争类产业技术创新的研发方向、技术线路和要素配置方式,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自主决策。支持由企业牵头实施市场导向明确的科研项目。
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倍增计划,更多运用普惠性政策,采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不断拓宽研发经费来源渠道。在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普遍推行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每年从销售收入中提取3%—5%作为研发准备金,税前按实际支出额进行加计扣除,并按其新增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中小微企业实施更为优惠的奖励政策。
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倍增工程,引导和鼓励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通过自建、联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等方式建立各类研发机构,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比例。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法人化改革,以股份制、会员制等多种模式组建新型研发公司,使之成为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平台。鼓励企业牵头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挥企业主导作用,使科技研发直接服务于企业创新、科研成果直接在企业转化。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数实现翻番。
实施企业引才计划,建立人才市场化认定标准和奖励机制,重点支持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对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按照企业认定年薪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通过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技特派员等多种方式,引导科技人员服务企业。
二、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
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对接国家“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加速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开展行业龙头企业创新转型试点,探索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互动的新机制。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研发机构,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攻关,创建国家和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平台培育计划,支持龙头企业通过投资员工创业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开发创新产品,形成企业内部创新生态圈。支持创新链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发展新的商业模式,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着力培育一批产值过百亿、研发投入强度超过5%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以促进产业高端化为导向,鼓励更多国有企业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建立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专项,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推进国有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力争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全国同行业和全市平均水平。完善国有企业创新激励机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创新的第一责任,加大对国有企业创新成效的考核权重,落实和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措施。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作为企业上缴利润抵扣项。到2020年,国有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过1.5%,新产品产值率超过30%。
三、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
制定科技型企业标准,健全财税、法律、评估、咨询等全流程中介服务。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推动平台向企业集中、人才向企业集聚、服务向企业集结、政策向企业集成,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从“种子企业”到“领军企业”的良性发展梯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通过深化科技计划、科技金融、财税征管、商事制度等改革,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激励科技型企业争创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构建以科技型企业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优质市场主体,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四、培育一批企业研发创新中心
围绕补齐“短板”、做强延长产业链,构建“金字塔”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形成合理的梯级晋升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高端研发机构,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聚集。
培育一批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研发创新中心。重点围绕汽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智能机器、现代化工、新型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或细分领域,通过开放引进与巩固提升现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相结合,以项目带动、资源整合、产学研联盟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增量、提升质量。到2020年,力争培育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研发创新中心10家以上。
培育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联合行业性工程研究中心、产学研战略联盟、“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机构,强化产业关键技术突破,加快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进程。到2020年,力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0家。
培育一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用好用足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力度,开展科研技术、组织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到2020年,力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600家。
第六章 构建高效的研发组织体系
一、全面提升高校创新能力
强化需求牵引的科研导向,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在人事制度、考核评价体系、人才培养模式、交叉学科发展等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实现突破,激发高校办学动力和创新活力。
调整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每年从高校财政教育经费中安排8%—10%,重点支持应用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鼓励高校突破自身局限,与其他院校和国内外机构组建跨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团队,形成优势学科集群和科技创新基地,系统提升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技术研发“三位一体”创新水平。围绕创建国家“双一流”目标和科技创新的重大需求,支持建设一批市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推动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分子生物学等重点学科发展,加强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四大类学科建设,扩大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数量,强化创新人才培养。支持重点高校依托各自优势,坚持项目实施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加快形成特色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建设大学城国际创新园和前沿科技城,吸引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生院、研发机构入驻,打造研究生培养机构的集聚区。
推进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探索产学研协同创新有效模式,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拔尖创新人才、卓越人才和应用技术人才协同育人体系,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探索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工程技术人才、实用技能人才培养,鼓励高校创新人才“入园入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升高校科研国际化水平。
二、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科研院所
按照“市场导向、分类改革、分配激励、重点突破”原则,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以激发科研人员活力为突破口,着力推进科研院所企业化运行管理、法人治理结构和人才激励制度改革,搭建一批对行业发展有重要技术支撑作用的新型科技研发平台,打造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科技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创新活跃的科技型企业,构建定位明晰、布局合理、支撑有力的科研院所发展体系,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
明晰科研院所功能定位,对从事基础前沿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的院所,可组建为由理事会领导的研究院或董事会领导的产业技术研发集团,引导其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其承担国家和市级科研任务,并建立财政经费稳定支持、竞争获取政府项目经费投入、市场横向项目收入等多元化保障模式。鼓励科研院所整体或局部剥离转制为企业,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或整体上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推进产业技术联盟建设。鼓励未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知识价值导向的分配激励政策。赋予科研院所在科研业务、人事管理、职称评聘等方面更大自主权,制定应用型科研院所职称评聘分离办法。
支持科研院所根据科技发展态势,优化自身科技布局,夯实学科基础,培育新兴交叉学科生长点,重点加强共性、公益、可持续发展相关研究,增加公共科技供给。鼓励科研院所采取联合组建创新学院、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实行会员制等方式,加强与高校、企业的合作,使目标导向研究和自由探索相互衔接、优势互补,形成教研相长、协同育人新模式,夯实科技创新的科学和人才基础。
支持中央在渝科研院所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别是重点产业技术需求,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就地转化科技成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持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发展人工智能、自动控制、生物药物、新材料等优势学科,建设石墨烯、生物医药、大数据、智能汽车等特色科技研发服务平台,打造一批工程化研发、中间试验示范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心,引进培育一批高端创新人才,在石墨烯、增材制造、水库水环境等领域成为特色鲜明、国内领先的研究力量,在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生态环境、生物医药等领域形成持续创新发展能力。
三、支持开展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
瞄准世界科学前沿方向,聚焦我市产业发展的基础与前沿关键问题、优势学科发展方向以及未来可能产生变革性技术的科学基础,加强基础研究前瞻布局,加大战略高技术攻关,明确阶段性目标,集成跨学科、跨领域的优势力量,加快重点突破,为产业技术进步积累原创资源。
统筹用好各类创新资源,巩固纳米时栅、生物医药等基础学科优势,积极与国内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合作,加快推进脑科学、仿生感知、自动驾驶、人工智能、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等交叉学科的发展,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原始创新成果,同时鼓励在生物识别、人机对接、认知计算、深度学习、数字化工作平台、数字标牌、网页实时通信、内存内计算、隐私增强技术、软件定义、集群计算等方面进行自由探索,关注跟踪生物计算机、分布式社交网络、商业洞察平台、基于纤维丛的计算、边缘计算等前沿技术,抢占技术发展的制高点。围绕支撑重大技术突破,推进变革性研究,在新思想、新发现、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上积极进取,强化源头储备。积极探索“非共识”项目的资助机制,引导科研人员开展变革性和颠覆性创新。
探索国家与地方政府、市级部门与资助单位共同设立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在商定的科学与技术领域内共同出资支持开展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队伍,造就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杰出青年科学家和知识创新团队,显著提升我市基础研究总体水平与竞争力。鼓励设立科学基金,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应用基础研究。
打通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通道,完善全创新链衔接设计和一体化组织实施,鼓励支持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在重要领域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应用技术、向产品研发转化的速度。
强化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活动的分类考核。对应用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实行同行评价,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评价重点从研究成果数量转向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
四、加强科技基础条件能力建设
加强科学数据、科技文献以及生物种质、实验材料等科研条件资源的开发、开放和共享。积极开展实验动物新品种(品系)、动物模型、具有重庆特色实验动物资源的培育研究,推进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及监管技术研究。加强科研用试剂研发、生产与应用,推进科技文献数字化保存、信息挖掘、知识计算等方面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支持计量基标准、标准物质、标准建立以及检验检测技术等研发。完善数据汇交和共用共享机制。
第七章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建设服务创新创业的孵化体系
加快众创空间建设。按照“产业导向、市场运作、政府支持”的原则,以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主体作用,推进孵化楼宇、创意社区、科技小镇等创新创业集聚区发展,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着力打造专业化品牌众创空间。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引导全市众创空间按照拥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稳定的投资资本来源、完整的孵化服务链条、开放协同的创新服务机制、清晰的商业模式等标准升级;支持以科技示范、技术集成、科技孵化、平台服务为一体的农业“星创天地”发展;重点推动两江新区、国家和市级高新区等产业聚集区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
二、提升全链条科技服务能力
着力壮大科技服务机构规模。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和技术服务平台,打造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支持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知识产权、科技培训、科技评估等专业化科技服务。采取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和产业专利联盟,组建市级科技成果评估交易中心。围绕智能产业新产品开发需要,规划布局基础原材料、通用元器件、零部件等专业市场,实行线上与线下、销售与孵化相结合的运营模式,为创客的创新实践提供“一条龙”服务。扶持各类样机生产中心和中试基地建设,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协同,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小试中试与产业化开发,为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全程技术研发解决方案。积极总结推广高新区等科技服务业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和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支持境外机构在渝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转移机构。鼓励在渝建立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天然气石油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工业机器人、基因检测等检验检测服务机构。鼓励区县(自治县)、行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建设技术转移网络平台,与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以及国内外技术转移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鼓励开展科技成果数据挖掘与开发利用,定期发布一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国内外科技成果包,增强产业创新发展的技术源头供给。继续办好重庆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举办国际智能科技博览会。到2020年,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实现翻番,保持西部地区前列;建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性样机生产中心和战略性产品中试基地。
构建创新创业的公共服务网络。利用“互联网+”,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鼓励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创建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集聚、共享全球范围内创新资源,探索众包研发、协同设计、协同制造等新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利用双创平台,向传统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创业团队等开放技术、设备、供应链、市场渠道、资金等优势资源,并提供合作对接、技术转化、资源交易、创业孵化、产业培育等专业化服务,充分激发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在充分利用社会创新成果、不断提升制造能力的前提下,积极带动中小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深化培育产业集群。支持制造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以及各类创新平台,加快构建支持协同研发和技术扩散的双创体系;支持互联网企业构建面向制造业的双创平台,聚焦区域产业优势,跨行业整合资源,积极打造以“供应链”为核心,集创意、咨询、设计、制造、营销、采购、供应链金融等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生态链。加快建设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专利导航信息服务平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科技服务云平台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动,拓展创新创业与市场资源、社会需求的对接通道,搭建多方参与的高效协同机制,为社会大众广泛平等参与创新创业、共同分享改革红利和发展成果提供更多元的途径和更广阔的空间。
三、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政策
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相关政策。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公办高校、科研院所有权依法以持有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确认股权和出资比例,并通过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等形式对科技成果的权属、作价、折股数量或出资比例等事项明确约定,明晰产权。
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与成果转移转化机构之间合理分配。其中,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应不低于净收入的50%,作出主要贡献人员所获得的份额应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同时,切实保障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的收益权。对高校、科研院所给予个人的股份、出资比例等股权奖励,及通过评审立项程序并采取财政资金“拨改投”方式参股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让渡给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国有股权,可以依照合同约定、项目完成情况和科技成果评价情况进行股权确认。探索公办高校、科研院所正职领导任现职前因科技成果转化获得股权的代持制度。
四、大力开展科技应用示范
面向民生领域组织科技示范工程。围绕互联网跨界融合、信息资源综合集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生态高效农业、食品安全与健康、大气污染防治、生态资源保持与修复、绿色建筑、节能节水、滑坡治理等方面,启动实施一批市级重大科技工程,促进科技成果的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
引导区县开展科技应用示范。各区县(自治县)要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职能,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民生发展需要,在技术改造、“智慧城市”建设、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现代农业等领域,大力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在本地应用示范。
实施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完善贴息、专项资金等政策扶持体系,引导激励企业持续推进技术改造,抓住“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契机,重点推进两化融合、节能降耗、质量提升、安全生产等一批先进技术应用示范,加快推进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着力提升企业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和决策机制,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岗位管理、考核评价和公开奖励制度,大胆开展科技成果初始权益确定、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成果转移转化激励等试点示范。建立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统计和报告制度,加强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考核。
第八章 建设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
一、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放宽国有企事业单位工资总额(量)限制,试行国有企业科研奖励和研发人员薪酬在经营预算中单列,事业单位按规定使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横向课题收入发放的奖励收入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探索实施事业单位高层次科技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自主设立的高层次人才资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发放激励性报酬,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鼓励企业对科技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科技人员在取得股权激励时的个人所得税递延至取得股权分红或转让股权取得收入时并原则上在5年内分期缴纳。实行柔性引进人才弹性考核制度,突出研究进度和绩效,不受在岗工作时间限制。
制定科研人员分类评价标准,强化发明专利、技术转让等实践能力的评价。深化职称改革,完善评价标准,将技术创新和创造、科技成果转化及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探索在新型研发机构、大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定试点,畅通海外引进人才申请高级职称认定绿色通道。制定应用型科研院所职称评聘分离办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通过竞聘上岗方式择优聘用,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探索新型科研组织管理模式,按研究任务需要组建科研团队,实行科研项目负责人制度,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度权。
二、大力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
围绕重点产业和创新发展需求,坚持突出重点、重在使用、高端引领、分层实施原则,制定更具吸引力的引才政策,实施重大引才工程,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引才主体作用,支持其与海内外名校名院名企的战略合作,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采取高端研发平台、高端研发计划、高端人才团队“三高合一”支持方式,着力引进重点创新工程和产业发展需要的“适用人才”,加快引进首席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高级研发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团队。力争五年内引进100名首席科学家、1000名高级研发人才和10000名研发工程师。
实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健全市场化引才机制,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引才主体作用,下大力气引进一批全职创新创业团队特别是领军人才,鼓励通过项目合作、技术开发、科技咨询、学术交流等方式柔性引进人才。建立人才市场化认定标准和奖励机制。
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必要的科研经费资助和孵化项目股权投资政策,并提供居住签证、户籍办理、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便利。落实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工作许可、人才“绿卡”、签证和居留等便利,争取开展技术移民试点。支持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高层次人才在渝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落实国家相关政策。
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国内外科技发达地区建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境内外人力资源机构合作,引进和培育一批知名猎头机构,网罗各类高端人才。有序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鼓励用人主体与海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需求发布、对接洽谈、高级人才寻访等人才引进合作。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全球顶尖科技人才信息和联络库,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三、优化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深化实施重庆“两江学者”“百人计划”“特支计划”等人才项目,构建结构合理、梯级递进的专家培养选拔体系,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储备一批创新创业的后备人才,引进一批基础创新人才,提高源头创新能力。
开展探究式、启发式、研究式教学方法改革试点,加强中小学实验、实作、实践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衔接,建立课程互选和学分互认制度,推动部分市属高校向应用型技术高校转型,实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造就一大批服务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高素质、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加强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支持有条件的博士后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专家工作室,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市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建立联合培养机制。推行跨境创新交流便利化政策,支持留学人员来渝创新创业,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到国外进修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开展科研项目合作。探索建立访问学者制度。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因公出国(境),据实审批出国(境)的人数、批次及在外停留时间。
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建立企业培育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支持企业家主导企业创新活动决策,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创新收益和财产权。试行研究建立企业家评价指标体系,设立企业家经营业绩档案和人才数据库。搭建职业经理人与企业的有效对接、优胜劣汰、合理流动的市场平台,培养造就一支勇于创新、敢于冒险的创新型企业家队伍。
四、畅通人才双向流动渠道
改革科技人员薪酬、职称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建立“双师”流动兼职制度,支持企业工程师兼职当教师、教师到企业兼职当工程师。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选择部分科研院所、高校开展从事科研工作的“双肩挑”领导人员科技创新改革试点,准许其在完成岗位任务的前提下,在渝兼职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并取得相应合法报酬,或者在渝创办、领办、联办科技型企业,并取得相应合法股权或薪资;鼓励“双肩挑”人员离岗转化科技成果、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
第九章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一、健全科技创新治理机制
准确把握创新规律,顺应创新主体多元、活动多样、路径多变的新趋势,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创新治理格局。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环境营造、公共服务、监督评估和重大任务实施等职能,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大力推动技术开发和转化应用,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和社会环境。竞争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开发交由市场和企业来决定。加快建立科技咨询支撑行政决策的科技决策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制度化。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体系,发挥好首席专家、高校和科研院所高水平专家在战略规划、咨询评议和宏观决策中的作用。增强企业家在创新决策体系中的话语权,发挥各类行业协会、科技社团等在推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健全社会公众参与决策机制。
二、构建新型科技计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