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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十三五”时期建筑业发展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7-31 10:19:14
       一、“十二五”时期建筑业发展现状
       (一)发展回顾
       1、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
       重庆市建筑业在“十二五”期间保持整体平稳增长。2011年至2015年,全市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3795.35亿元,较“十一五”时期的7820亿元增长了304.3%,超额完成了“十二五”时期计划总产值16000亿元的目标,重庆市近几年建筑业总产值及增长率如图1-1所示。2015年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位居西部地区十二个省市(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的第2位,各省市具体的建筑业总产值见表1-1。2011年至2015年累计完成建筑业增加值5862.29亿元,建筑业对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的贡献率由2010年的9.12%提高到2015年的10.88%,2015年拉动经济增长1.11个百分点。
       重庆市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由2010年的19084.76万平方米增加到2015年的32801.6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由2010年的7598.59万平方米增加到2015年的13542.58万平方米。建筑业按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由2010年的171627元/人提高到2015年的312848元/人。
       建筑业企业利税总额由2010年的208.75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504.53亿元,利润总额由2010年的120.1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06.54亿元。施工总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总额由2010年的184.1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65.13亿元。建筑业企业上缴税金由2010年的88.5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97.99亿元。
       2、资质结构调整不断深化
       “十二五”期间,我市建筑行业结构在调整中实现快速发展和逐步优化,资质等级稳步提升,人员素质持续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形成了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承包为依托、以劳务分包为基础的三层次承包服务关系和建筑行业结构。我市建筑企业情况如下:
       2015年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达9949家,其中我市企业8264家,市外企业入渝登记备案1685家。我市施工总承包企业由2010年的1755家增加至2015年的2302家。2014年,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取得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成为除重庆建工集团之外重庆本地第二个特级资质企业。我市专业承包企业由2010年的2769家增加至2015年的3277家。我市劳务分包企业由2010年的1752家增加至2015年的2667家。       全市工程监理企业由2010年的86家增加至2015年的100家,甲级监理企业由2010年的44家增加到2015年的60家,甲级监理企业占监理企业总数的比例在2012年回落后快速增加。乙级、丙级企业数量增加较企业总数增加缓慢,表明我市监理企业结构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改善。
       全市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由2010年的148家增加至2015年的226家,甲级企业由2010年的68家增加到2015年的107家。全市建筑市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由2010年的120家增加至2015年的143家,甲级资质企业由2010年的23家增加到2015年的35家,暂定级资质企业呈减少趋势。我市招投标机制越来越完善,产业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我市建筑市场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发展迅速,2010年我市有81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2015年底有177家。年设计产能由2010年的0.739亿立方米增加至2015年的1.76亿立方米,2011年至2015年的年平均设计生产能力为1.33亿立方米。2015年预拌混凝土实际产量为5770万立方米,约为2010年的两番。2011年到2015年预拌混凝土年均产量为5097万立方米。
       3、人员素质逐步提高
       “十二五”时期,加大建筑业人才培养力度,人才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了层次较为明晰、专业门类较为齐全的产业人才队伍,有力地支撑了行业整体发展。
       重庆市注册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显著增加。一级建造师数量由2010年的6101人增加至2015年13700人,二级建造师数量由2010年的14582人增至2015年4360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数量由2010年的2085人增加至2015年的3942人,全国造价员数量由2010年的14156人增至2015年的36800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由2010年的2135人增至2015年的2839人,重庆市监理工程师数量由2010年的3072人增至2015年的6667人,重庆市监理员数量由2010年的4968人增加至2015年的7722人。各行业从业人员数量见表1-7。
       建设岗位持证上岗培训体系不断完善以及提高。2011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培养并考核通过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7211人,其中施工员9.07万人,预算员2.47万人,质检员1.77万人,材料员9885人。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总量470023人。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重庆市建设岗位教育培训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执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保障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重庆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4、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期间,重庆市不断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管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强化招投标监管。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了招投标管理系统。继续加强了招投标关键环节的监管,弱化了技术标的评审。进一步实施差别化招投标监管,强化对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简化非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程序。稳步推进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完善交易市场监管。于2011年组建了市级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集中交易平台,通过电子招投标等信息化手段,服务招投标监管,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监管。积极应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革,确保交易市场监管不缺位。
       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积极贯彻落实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标准。加大了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造价信息的准确性以及时效性。强化了合同履约网络监管,完善了网络监管平台,提升了合同履约评价效能。
       加强建筑执法力度。强化了日常执法寻常,健全了处罚裁量机制。重点项目的服务和监管进一步完善,继续加强了对公租房、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的服务和监管。
       5、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
       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建立相关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农民工“平安卡”制度,落实施工现场标准化。出台了一系列技术规程和安全规定,以政府令形式出台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活动,举办了质量安全全员大培训、安全生产月、中加合作等教育培训活动。强化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编制建筑安全生产系列标准图集。壮大了建筑安全监督人员队伍,并加大了安全监督装备经费投入,监督力量进一步增强,监督效率和科技水平大大提高。各年事故死亡人数都控制在安全生产指标范围内,坚决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6、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法规制度,编制了《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的质量方案和细则。加强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施工图审查责任,制定并落实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施工专项方案,从设计、施工等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落实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积极推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加大对分户验收的监督抽查力度,实现分户验收覆盖率100%。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持续稳步提升,建成了一大批优质工程,“十二五”期间我市共有13个工程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获奖数量比“十一五”增长62.5%。
       7、行业竞争力显著增强
       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引导并鼓励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和自主创新。完善科技创新政策,营造良好开放的科技创新环境,切实推进建筑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与应用水平,重点推动建筑业产业化、建筑业信息化、绿色施工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促进建筑业精细化的生产模式。“十二五”期间评审通过并公布市级工法282项,国家级工法33项。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为江北机场T3航站楼、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的高质量建设和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并有力提升了建筑企业科技实力和整体竞争实力。
       8、建筑企业加速向外拓展
       加大扶持建筑业发展,大力实施“引进来、走出去”的战略,立足本地市场的同时鼓励企业向外拓展市场。通过扶企业、引项目、聚合力、搭平台促使企业走出去,建筑企业借势到市外、国外承接相关业务取得一定的成绩。重庆市建筑企业海外承包工程签订合同额由2010年的8.05亿美元增长为2015年的13.60亿美元,完成营业额由2010年的3.9亿美元增长为2015年的12.09亿美元。“十二五”期间我市建筑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签订合同额累计53.72亿美元,累计完成营业额43亿美元。
       (二)发展亮点
       “十二五”时期建筑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亮点纷呈。
       探索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建筑业信用市场。2012年,重庆市颁布实施了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价制度,开创了“全国先河”。诚信评价制度实施以来,不断总结经验,广泛汲取各方意见,完善诚信评价数据采集渠道,修订评价标准,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将诚信评价与资质资格动态监管、质量安全日常监管、行业差别化监管相结合,通过诚信评价和招投标联动,建立“市场+现场”闭合联动的管理机制,规范建筑业市场运行。
       打造集中交易平台,提高市场交易效率。工程招投标集中交易平台统筹了11个市级部门的招投标交易,统一场地、规则、流程,并建立了市级工程集中交易平台对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工程领域的工作指导机制,大大提高了重庆市建筑市场交易效率。集中交易平台依靠高科技建立了监管新系统,构建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的管理体制,实现了对围标串标等行为的有效防范。2012年,市级集中交易平台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签订了合作协议,推动业务范围向国家级项目拓展。集中交易平台巩固了重庆市千亿级市场地位,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
       企业管理有扶有控,资质结构更加优化。企业管理遵循了“有扶有控、有进有出”的总体原则,规范行政审批,建立完善专家审查、两级核查、集中会审、电子监察等工作机制,坚持资质资格标准,严格市场准入清出,高资质企业稳步增加。建筑业龙头企业培育取得重大突破,对资质条件较好、且有意申报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了重点帮扶,指导、帮助中冶建工集团成功申报房建特级资质。同时,严格清出机制,注销了一批低资质企业的资质,全市建筑业企业的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实施实名制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全面推行了从业人员“平安卡”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建筑劳务人员分布和流动情况,有效记录建筑工人进出工地上岗作业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民工工资兑现情况等信息。至“十二五”期末,累计72.94万人办理了平安卡,启动了刷卡进出施工现场工作,促进了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企业用工管理的规范,使得建筑业从业人员从无序流动转向有序流动。
       推行电子招投标,加强招投标环节监管。稳步推进电子招投标,加强了招投标重点环节监管,促进了招投标监管工作的规范统一,房屋市政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全面建成,房屋市政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率达到90%以上,搭建起向区县纵深推广、向市级各类专业工程横向覆盖的全市统一开放电子招投标体系,成功运用“互联网+”完成了3例异地远程评标,实现了全市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电子招投标的推行进一步节约了招投标的社会成本,提高了评标质量和效率,同时强化了对招投标环节的监管,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行为。
       推动监理和检测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加大了对监理企业和检测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了监理和检测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十二五”期间,修订并出台了监理行业管理相关文件,加强了对监理企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动态检查,建立了全市监理信息管理系统。编制出台了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开展了监理合同备案,逐步实现了监理人员与工程项目的绑定,规范了监理市场秩序。加强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构建了由3种手段、2种查询、1种防伪标识组成的“321”检测信息化综合监管体系。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立项、用地、规划、设计、验收五大行政审批环节有限并联审批改革,市城乡建委牵头推进设计和验收两个环节的改革,探索“驻场办公”、“联席会审”、“超时默许”、“审批结论不规范默许”四大特色制度。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投资审批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收费清理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教科文卫体改革各项工作,创新探索“互联网+服务群众”、“互联网+政务服务”经验,各项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信息一体化平台。积极推进一体化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虚拟技术、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建设实时动态共享的工程项目、企业、人员、诚信信息等四大基础信息库,实现行政审批电子化远程化、现场管理集约化智能化、监督执法可视化移动化。建立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并在智慧工地建设、BIM技术推广、从业人员管理、诚信体系应用、大数据决策分析等方面进行全面探索。数据采集标准和渠道得到扩展和完善,逐步实现数据库与业务监管之间的动态关联,实现资质资格管理、诚信综合评价与业务监管系统的动态联通,实现企业、人员、项目的相互绑定,以遏制转包挂靠、一人在多个项目上同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围绕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监督提效的行政审批目标,严格许可条件,修改了施工许可服务指南,积极配合市级网上行政审批试点运行,精简审批流程,压缩服务时限。
       (三)发展问题
       在取得良好业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十二五”期间我市建筑业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总量规模小。2015年我市建筑业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建筑业产值总量与建筑业大省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且增速还在逐年放缓和降低,形势不容乐观。二是竞争实力弱。一方面我市本地企业资质等级不高,实力不强,施工企业总数虽大,但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占比5.53%,二级资质企业占比15.7%,高资质企业占比偏低,且行业内差距较大,资质等级不高必将导致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市场竞争激烈,我市企业市场份额下滑。2015年,我市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仅占我市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45.3%,表明我市本地企业对我市建筑市场占有额不及一半。另外,我市企业对外拓展市场也受到强力挤压,2015年完成市外产值1052.60亿元,仅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16.8%。三是市场主体行为存在不规范现象。随着我市建设工程市场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建设工程交易市场日趋规范,但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在招投标过程中仍存在违规招标、恶意压价、签订“阴阳”合同、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部分招标代理机构违背职业操守和道德,协助招标人规避正规招标,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培训不足,服务水平难以满足市场需要。四是监管仍待加强。虽然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不断努力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制订了诸多奖惩措施,但行业违法违规现象仍时有发生,“五方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行业资质资格、市场行为、现场行为监管仍待加强。以上问题在“十三五”期间要重点关注,着力克服,引领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十三五”时期建筑业发展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建筑业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新常态表现更加明显,经济增速放缓,建筑业也将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新常态背景下,国家将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高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区域发展部署方面,“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将作为国家三大战略引领形成沿线沿江沿海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指出,重庆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处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上,要求重庆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强调扎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扎实做好深化改革工作、扎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给出了重庆发展的战略地位、战略目标和战略路径,为重庆未来发展明确了方向。重庆市充分发挥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的特殊区位优势,做实做靓“内陆开放高地”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做优做强综合实力、辐射带动力和生态竞争力,既需要也将有力的促进重庆经济在“十三五”期间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十三五”期间,建筑业市场化改革将进一步推动,建筑市场活力亦会有效激发。“营改增”、企业资质新标准施行、推广建筑产业现代化等一系列政策的全面实施将对行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BIM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将给建筑业带来深刻变革。此外,2015年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推进城市绿色发展、提高建筑标准和工程质量、建设海绵城市、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也将对“十三五”时期的建筑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十三五”时期建筑业发展的机遇
       1、国家战略促进重庆建设
       “十三五”期间,我市应抓住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新型城镇化、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等带来的机遇,充分发挥中新合作优势,利用上述机遇带来的大量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房屋建筑等建设需求,不断推动建筑业规模扩大和产业升级。
       2、地方经济助推建筑业发展
       经济发展与建筑业发展息息相关。“十二五”期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我市经济发展呈现出平稳向好的趋势,加之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给予了重庆开放开发新的战略机遇。伴随着我市“两点”“两地”定位的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落实,各项红利将继续释放,有理由相信,“十三五”期间,我市经济仍能以较高速度增长,我市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将助推重庆市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
       3、固定资产投资带动产值增长
       目前,我市城镇化率较低,离2020年的目标城镇化率仍相差几个百分点,在“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大力进行城镇化建设。城镇化的稳步推进将带来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需求,将为建筑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尽管近年来房地产调控不断进行,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仍然呈现高速增长态势,预计在“十三五”期间仍将在高位运行,固定资产投资将带动建筑业产值增长。“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和进一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关键阶段,重庆基础设施需求将仍然旺盛,城市交通用途方面仍处于投资集中投入期,重庆的货运铁路建设、轨道交通建设、高速公路建设、桥梁隧道建设等都将大量建设。
       4、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建筑业活力
       “十三五”时期,重庆市将继续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打破行业壁垒,释放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创新活力,规范建筑行业各种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助推企业发展。根据建筑业发展需要,出台招投标、劳务服务、监理、工程保险等相关制度,助推建筑业健康发展。寻找建筑业未来的增长点,为重庆“十三五”期间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民生住宅建设提供投融资、创新驱动等方面的保障,给建筑业带来活力以及新一轮发展机遇。
       (三)“十三五”时期建筑业发展挑战
       1、经济增速放缓,建筑业规模增长亟待找到新路径
       “十二五”期间,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增速总体呈现放缓的态势。“十三五”期间,由于国家整体经济形势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重庆市亦存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可能,这给建筑业规模增长带来巨大压力,重庆市建筑业亟待找到规模突破发展的新路径。
       2、建筑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提高企业实力迫在眉睫
       我市高资质等级企业数量少,大型企业近年来发展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较其他省市相比仍有差距,向外拓展难度较大,建筑业仍以高投入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为主,建筑业产业结构存在企业规模结构不合理、专业化程度不足。在大型项目竞争中,本地企业相比外地企业竞争力不足,在“走出去”过程中缺乏竞争优势,如何全面提升本地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品牌形象等综合实力,在与外地优质企业的竞争中保持优势,守住本地市场的同时能够“走出去”,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十三五”规划总体构想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牢牢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冲刺的五年,加快转变行业发展方式。
       结合重庆市建筑业发展特点,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目标,扩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行业素质和竞争能力。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坚持推进建筑业市场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力量。坚持创新提升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科技创新应用,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把我市建筑业打造成具有技术和管理优势的支柱产业,提高建筑业的带动力和经济贡献力。
       (二)发展目标
       1、建筑业产值持续增加
       增大建筑业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增强建筑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产业拉动作用,扩大产业规模。“十三五”末,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建筑业增加值超过2500亿元,“十三五”期间建筑业对全市GDP增长的年均贡献率保持在8% 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增长率平均在8% 以上。
       2、资质结构进一步优化
       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行业结构,促进中小建筑业企业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扶持高等级资质企业发展,大力培育优势企业,形成以施工总承包为主导、专业承包相配套的合理的结构体系。力争到“十三五”末,我市特级资质企业达到10家,一级资质企业达到520家,工程总承包 企业达到50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达到30家。
       3、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
       进一步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规范招投标监管模式,构建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招投标监管体系,完善电子化招投标平台系统建设,实现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标准化、无纸化。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资金来源的项目实施差别化的招投标制度,还权给招标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继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市场清出力度,及时公开处罚信息,加大不规范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守信得市场、失信失市场”的准入清出机制。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继续开展好定额编制及造价信息发布等工作。
       4、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遏制和防范群体性伤亡事故的发生,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实现“平安卡”全覆盖,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5、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两书一牌一档”执行率、分户验收覆盖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率均达到100%。持续推进工程标准化建设,“十三五”末,各区县培育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项目达到3-6个。创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0个,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5个,国家级工法35项 。
       6、优质人才队伍逐步形成
       建立健全人才发展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引导各类人才资源有效开发和合理布局,积极引进、培育高层次、高技能、高素质人才,构建高效能的行政人才队伍、高素质的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和稳定的产业工人队伍。“十三五”末,提高建筑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国家级执(职)业资格注册人员占城镇建筑业职工的比例,特种工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100%,壮大稳定的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现场管理及从业人员全部实行实名制管理。

       四、“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
       (一)鼓励支持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综合实力
       扩大产业规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建筑业集中度,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培育发展总承包企业,做特做精专业承包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大力发展工程咨询服务,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产业合作,减轻企业负担。
       培育发展总承包企业。鼓励高等级资质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带动力、聚集力的总承包企业。鼓励扶持有条件的企业晋升特级、一级企业。扶持中小型总承包企业并购重组,抱团增项升级,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管理先进、技术含量高的总承包骨干企业。
       做特做精专业承包企业。强化专业承包企业现有专业技术,突出主营业务,引导和支持企业向技术含量较高的专业承包方向发展,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领域发展。通过给予中小型建筑企业相应扶持政策,提供融资、信息、政府采购优惠、培训等公共服务,促进中小型专业承包企业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
       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促进工程咨询行业的业务融合,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协调机制,推进项目管理服务集成化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引导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拓宽业务范围,为建设单位提供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实现项目全寿命周期的进度目标、质量安全目标、投资目标。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探索试行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加快“走出去”步伐。利用中新互联互通合作平台,积极发挥我市作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的作用和功能,加快拓展的国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国际国内大承包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鼓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合作“出海”,扩大市场份额。制定相关政策优化企业外出手续办理,完善企业、人员外出通道,在输出较多、市场潜力较大的省市设立驻外建管机构,加强与外地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为企业拓展市外市场提供服务和帮助。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行业竞争环境,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成本管理等管理体系的构建,鼓励支持企业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培育专业管理人才,鼓励企业将信息化与生产管理结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创新。组织、推动行业交流,开展企业管理水平评比,促进企业向精细化管理、精益生产发展。
       促进企业产业合作。促进鼓励大型设计、施工企业拓展业务、跨行业重组,发展成为集设计—咨询—施工—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打造全国一流的综合性建筑企业集团。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在重点工程中探索建设与投资、经营的一体化模式。支持建筑业企业积极开展融资模式的创新,主动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活动中来。
       减轻企业负担。规范保证金收取、使用、返还等行为,贯彻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政策,降低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提交工程质量保修担保或工程质量保险的工程项目,不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积极推行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探索建立投标、履约、工程款支付、工资支付和质量保修担保制度。落实“营改增”税收抵扣政策,减低税务负担,促进建筑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二)健全市场监管机制,营造有序发展环境
       科学的监管机制和有序的发展环境是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和有力保障。“十三五”期间,应继续加快建筑业市场监管法规体系建设步伐,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理顺招投标体制,完善由市场主导的工程造价机制,完善合同履约管理机制。
       加快建筑业市场监管法规体系建设步伐。有序推进市场监管立法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急用先立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建设系统各行业的监管法规体系。强化法制意识,加大法制建设投入,跟踪法规体系对于规范市场的作用机制和效果,及时修改法律法规中不适应现实需求的各项规定。研究制定工程总承包、工程担保、工程保险、工程价款结算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拓展诚信评价体系的覆盖范围,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发布和评价。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资格、行政审批、工程担保、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方面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和评价结果,逐步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准入清出制度。对守信企业给予简化手续、优惠待遇、政策倾斜,对失信企业强化惩戒措施,特别是将严重失信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理顺建筑招投标体制。结合招标投标法修订、投融资模式改革及当前建筑业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修订出台标准施工招标范本、标准监理招标范本、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继续推进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促进区县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体现招投标制度的目的和宗旨,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突出招投标机制的“择优”功能,促进市场的“优胜劣汰”。探索试点“评定分离”制度,尊重业主在招标中的主导地位,科学看待和强化招标过程中业主的责任。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招投标过程的执法监督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纪乱象。深化招投标活动全过程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备选承包商制度。建立招投标重大法律、技术问题专家评议制度。
       完善由市场主导的工程造价机制。推进工程计价依据改革,充分利用市场、社会的力量,提高工程定额编制水平,建立满足市场需要的定额“动态调整更新机制”,引导建筑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推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体系构建,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构建信息种类多元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平台多元化、服务方式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为“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提供制度保障。提高企业的计价管理能力,强化清单计价模式在全过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明确落实合约双方在价格形成中的权利和义务。探索清单计价模式下政府合理的监管方式,着力规范建设单位的工程计价和工程款支付等行为。
       完善合同履约管理机制。引导施工单位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试点推行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提升合同履约监管水平,在巩固总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管理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专业分包合同履约管理。推行合同备案制度,以规范合同双方行为,达到减少“阴阳合同”、防止合同纠纷、提高合同履约率等目的。将企业合同履约记录与信用机制相结合,实施信用差别化管理,加大企业的违约失信成本。不断优化行业各类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政策宣贯,引导合同双方树立合约意识、风险意识。制定出台并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等工作制度。
       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规范招标文件中的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比例、节点以及风险条款。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预付款和工程款。承发包双方应当在期中支付时完成已完工程量和变更签证的价款审核、确认和支付工作。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审计机关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三)加大质量管理力度,优化建设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十三五”期间,要以建设质量强市为目标,建设百年工程,强化“以质取胜”意识,专注品质追求,促进工程质量从“合格率”向“满意度”转变,努力打造“重庆建造”质量品牌。
       继续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责任到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五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特别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继续加强对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管理,严格核查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逐步消除挂靠现象。完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制度,强化对相关负责人的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并纳入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探索建立工程质量量化评估机制。
       持续推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以质量投诉热点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对质量常见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制度化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示范工程的创建培育,全面推行质量标准化管理。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的总结,引导企业将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艺总结为工法,积极开展相关规范标准、技术措施的宣讲、培训。
       提高监理服务水平。强化行业制度建设,落实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的动态监管。出台监理招标示范文本,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快监理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评价结果的发布和应用,营造诚信受益、失信受损的良好氛围。监理企业应加强对各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开展监理企业向政府报告工作。
       加强质量检测行业监管。创新质量检测行业监管,继续加强检测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质量检测从取(制)样环节到检测报告存档的全过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工程质量检测企业诚信体系,强化信用评价工作,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引导检测行业健康发展。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不规范检测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测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建设,继续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专业技能竞赛,提高检测机构技术水平。
       激发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动力。引入公众监督机制,推进商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生产过程面向顾客适度、有序开放,试点“工地开放日”、“开放周(月)”制度。提高客户满意度指标在各种考核评奖体系中的权重,倒逼建设单位加强自身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将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与诚信体系紧密结合,实现现场与市场联动,提高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
       (四)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形式持续向好
       “十三五”期间,重庆市建筑业要实现扩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的目标,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然面临巨大压力,形势依然严峻。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化建设,努力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保持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化建设。深入宣贯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规范安全监管行为,细化安全责任,提升主体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监管效率和水平。积极推进安全制度建设,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继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深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建设,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充实监管队伍。根据工程建设规模配备相应安全监管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充实基层建筑安全监管力量。夯实安全保障基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加大科技兴安力度,提高施工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将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作为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重要途径。提升安全基本素质,加强对“安管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以推进“平安卡”实名制各项制度为契机,强化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和防护救护知识和技能。继续推进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严格对不文明施工行为的处罚。
       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转变管理思维,注重信息化等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的应用。强化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形成涵盖各部门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高效率管理体系。推动行业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新常态。安全监管由实体监管向行为监管转变,实施差异化监管方式。建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总工程师制度。
       继续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推动企业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持续开展“两防”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关注对高处坠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整治。多措并举,积极将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向纵深推进,继续完善专项治理制度化和长效机制,实现专项治理常态化。保证执法跟进,确保专项治理的整治成效。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五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加强保障资金供应、合理计划工期等,施工单位严格管理保证质量、安全,监理单位加强监理力度。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管。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与诚信体系紧密结合,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项目许可、招投标等挂钩,真正实现企业安全与经济利益相统一,激发企业主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动力。
       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形成先自评再考评的模式。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信用评级、诚信评价、安全生产许可、投融资风险评估、保险费率浮动等重要参考依据。健全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编制、完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图集。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工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带动全市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提升。
       (五)推进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增强科技支撑能力
       信息化、智能化是重庆市建筑业“十三五”时期的发展重点,是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为加强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必须加强信息技术研发和推广,深化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打破管理壁垒,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
       加强信息技术研发和推广。以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为主要着力点,改变传统建造方式,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建筑业的深度融合,提升建筑智能化应用水平。开发AI+VR建筑设计智能决策应用,提升建筑设计智能决策及动态优化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推进信息技术应用,积极培育信息技术示范基地,聚集优秀的信息技术企业,推广信息技术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应用。创新信息技术应用体制,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应用软件。
       深化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化以“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诚信库”为基础的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建筑材料与设备信息库、工程造价信息库、施工工法信息库、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信息等各类信息资源数据库,充实数据库内容。依托信息技术,完善重庆市建筑从业人才库建设,完善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提高行政管理信息化水平,重点提升“网上审批、网上服务、联动监管、诚信评价、移动办公、辅助决策”六大能力,提高行政效率。
       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制订《重庆市“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搭建全市统一的“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将智能设备、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到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中,逐步构建覆盖“建设主管部门、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的“智慧工地”管理体系。“十三五”期间,实现将全市建筑面积2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造价2000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纳入“智慧工地”管理,实现建筑工地“人、机、料、法、环”五大环节的信息化和智慧化,提升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政府监管效能。
       推动建筑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建筑企业信息化工程,实现行业内各种资源、要素的优化与重组,提升企业现代化水平。实施分类引导,确保特级、一级企业全面建立企业内部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企业内部管理、业务管理的信息化,加强信息管理技术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提高信息技术的贡献率。加大对中小型建筑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对信息化示范企业和示范工程给予优惠鼓励政策,通过示范企业与工程项目的率先垂范及经验总结,引导其他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六)改变建设组织模式和生产建造方式,推进产业化进程
       产业化是提高建筑生产效率的有效途径,也是建筑业向现代化转型的必由之路。“十三五”期间,重庆市应大力推进建筑业产业化,培育建筑业产业化主体,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绿色建筑和住宅全装修,推行工程总承包制,强化产业化建设监管保障。
       完善产业化引导和激励机制。制定和落实建筑产业化目标和发展计划,逐步加大对建筑产业化的财政支持力度以及用地供应,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强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机制。建成产业化示范基地,推进重点区域产业化试点,推动重庆市建筑业向现代化转型。
       培育建筑业产业化主体。积极培育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和钢筋加工配送等建筑产业化部品构件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服务企业。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合理、创新能力强、机械化和装配化水平高的部品构件生产和建筑施工企业,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和产业集团。整合产业链条,鼓励开发、设计、部品构件生产、施工、装饰、物流等企业和科研单位组成产业化联盟,实现建筑产业配套服务集约化。
       推广装配式建筑。以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产业化发展。编制装配式建筑发展专业规划,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实施范围等控制性指标。组织编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和钢结构工程设计、构件生产、施工安装和检查验收等系列地方标准。组织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设计图集,实现建筑与部品模数的协调一致。引导标准化和通用化的住宅部品、构配件、设施设备、整体厨卫的生产、应用,推广适合我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住宅技术体系和部品体系。搭建政府部门、开发、设计、施工、构建生产、科研等单位交流与互动的平台,推广产业化技术成果,共同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确保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15%以上。
       推进绿色建筑和住宅全装修。着力打造绿色建筑产业链,降低建设资源消耗,减少建设过程污染物、废弃物排放,降低建筑使用能耗,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提高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比,到2020年末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50%。以区域集中供冷供热为重点,着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发展。建立绿色建材评价制度,引导绿色建材产业合理布局,促进绿色建材工程应用。以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医院和商场为重点,大力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推行全装修成品住宅,推进住房设计、施工和装修一体化,实现房屋交付时套内所有功能空间装修全部完成,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到2020年,主城区新建商品房全装修比例达到20%以上。
       推行工程总承包制。以推行工程总承包制作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创新,最大限度促使企业发挥在资本运营、建筑设计、物资采购、技术应用、施工管理等一体化方面的资源配置作用,提升全过程综合承包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我市工程总承包试点。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强化产业化建设监管保障。探索建立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的监管体系,创新建筑部品、构件生产及应用监管模式。规范市场准入管理,落实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加强产业化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强产业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管理,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行业人才保障
       以提升行业竞争力为目标,根据建筑业的发展需求,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行业人才发展环境,提升政府建设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强高科技人员和执业人员队伍建设,构建稳定的产业工人队伍,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库,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优化行业人才发展环境。适应国家建筑业执业资格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方向,创新人才评价、管理机制,科学选拔、认定行业人才。创新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组织实施建筑业创新创业人才工程,引导政府、企业与高校共同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推动优秀人才向行业聚集。积极引导企业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建筑业用工制度改革,解决建筑技术工人转户进城问题。提高建筑工地食、宿、卫生、活动设施建设标准,建设示范工地,不断改善建筑业一线工人的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
       进一步提升政府建设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政府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机制,强化专业能力和提升管理水平,适应建筑产业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的需要,提升政府的管理水平。
       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优秀建筑企业家,建立健全激励表彰机制,发挥优秀建筑企业家带头作用。政府或行业协会鼓励或组织企业家进行深造培养,有计划分期分批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轮训,组织优秀人才赴市外、境外学习。提高经营管理人才驾驭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通过外请教师讲课、校企联合办学等方式,开展学习交流。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支持和鼓励企业择优聘用海外高级人才参与经营管理,促进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加强高技能人才和执业人员队伍建设。适应重点领域建设和市场竞争需要,在工程总承包、建筑产业化、建筑信息化、绿色建筑等领域培育高技能人才。加快培养建筑业信息化人才,建立多层次、多渠道、重实效的信息化人力资源培养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为建筑业信息化技术水平的提升提供人才支撑。加大在科研项目开发、课题研究、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投入。鼓励和扶持我市建筑业企业依托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高新技术人才培养基地,通过项目合作、科技咨询服务等方式,实行开放式定向培养科技人才。完善工程类职称评定制度,探索注册执业资格与职称评定互认机制,鼓励企业培养国家注册执业人员。构建企业自主培养与社会培养相结合的培育模式,通过政府引导支持、企业内部教育培训和行业协会管理等一系列方式,规范继续教育行为,提高继续教育质量。
       发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落实国家关于建筑劳务的改革举措,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工匠团队或企业。以专业工匠团队或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建筑产业工人转变,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鼓励现有专业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增强竞争力,推动形成一批以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专业工匠团队或企业。建立面向建筑业工人的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建筑业职业教育院校,依托大型骨干企业,推动高技能产业工人培养实训基地建设,以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等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产业工人。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承包商建立或落实“民工学校”,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探索专业工匠团队星级评价制度,提高高技能人才占比。
       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库。完善和推广重庆市建筑从业人才库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对各类人才进行信息储备,为企业发现人才、引进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建立人才信息定期发布和整理机制,引导各类人才资源合理布局和有效开发。
       (八)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打造高效服务平台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适应建筑业改革发展新形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构建与市场互补互动、管理高效的政府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高效、透明、稳定”的建筑业发展环境。
       加快建筑业重点领域法规体系建设。紧跟行业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步伐,综合梳理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法规体系。协调建筑业立法与改革的关系,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管理、工程造价、监理、检测、建设科技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修订《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点解决诚信、清欠等工作的法律定位以及招投标监管、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装饰装修、农房建设、既有建筑管理等部门职责边界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处罚条款。规范我市工程监理行业的管理,修订监理管理办法、项目监理人员管理办法、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加强对检测行业的监管,完善检测行业法律体系。
       积极为行业改革创新提供保障。积极制定我市建筑业扶持政策和发展措施,重点建立健全企业创新和市场化改革保障政策体系。逐步放开建筑交易市场管制,减少行业行政干预,使建筑业各类生产要素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优化组合。构建在财税政策、人才培养、资金投入等方面协调统一的保障和支撑体系,形成创新激励机制,引导我市建筑业企业技术和管理的创新。
       深化简政放权。贯彻国家对建筑企业资质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流程,取消初审等非法定环节。完善企业资质政策,放宽非原则性管理规定,在审批权限范围内尽量予以资质许可,促进企业增项升级。争取国家支持,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试点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突出个人执业资格,将人员社保信息与注册管理系统有效联动。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和专业工匠团队,推动建立相应的执业保险制度。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持续开展“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建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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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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