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主要成效。
重庆市是全国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之一,“十二五”期间遭受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袭击,尤其是2011年“6·20”洪涝灾害、2012年“7·3”洪涝灾害、2013年“4·20”地震灾害及“9·6”滑坡灾害、2014年“9·1”洪涝灾害、2015年“8·17”洪涝灾害等,给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据统计,全市年平均受灾760万人,因灾死亡54人,紧急转移安置3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25千公顷,倒塌房屋2.4万间,直接经济损失60亿元。面对严重自然灾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防灾减灾法规规章政策不断完善。颁布实施了《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制定完善了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气象灾害防御等地方法规,制定了预案管理、风险管理、物资储备、信息报送、预警信息发布、避难场所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围绕防灾减灾各个环节,建立完善了灾情报送、快速反应、专家辅助、军地协同、社会动员、新闻发布、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防汛抗旱、气象、地质、地震、林业、农业等多项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促进了防灾减灾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设。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备。完成了减灾救灾平台一期工程建设,初步实现了横向联动和纵向对接。建成了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乡镇(街道)一体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基本实现了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市、区县全覆盖,预警工作站乡镇(街道)全覆盖,预警信息员村(社区)全覆盖。气象灾害、湖河水位、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农业病虫害、森林火灾、野生动物疫病、空气污染等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完善。气象观测、水文监测、墒情监测、农情调度、地质灾害监测、地震监测台网、林业灾害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等网络体系基本建成,全市灾害信息传送渠道畅通,灾害信息报送快速,覆盖城乡的预警预报体系在防灾减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实施了万州、涪陵、黔江、永川四大区域应急中心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金土工程”、防汛抗旱“泽渝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建成地震监测台站47个,各类应急避难场所11760个,新增堤防护岸1538公里,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765座,建设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400处。中央救灾物资重庆储备库和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新库开工建设,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万州、涪陵、黔江、永川4个区域性分库建成投入使用,依托福利院、敬老院等民政设施建成38个区县救灾物资储备库。
――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投入不断增加。各级政府建立了以救灾指挥、抢险救援、运输保障、生活救助、恢复重建为主要内容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在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4.01亿元、防汛抗旱资金1001亿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0.48亿元、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2.64亿元、基层气象台站建设资金11亿元,为16个多灾县配备救灾应急车辆,全市救灾物资储备总价值约2.4亿元,灾害应对能力明显提升。
――防灾减灾专业队伍不断壮大。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人才战略,建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队伍。驻渝部队、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人防专业队伍和基层灾害信息员在防灾减灾中发挥骨干作用。全市共有灾害信息员1.4万人、防灾减灾志愿者25万人,组建应急救援队和综合保障队400余支、近8万人。各区县各部门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加强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机理和演变规律的研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各区县各部门以“国际减灾日”“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平台,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等传播手段,不断推动防灾减灾宣传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积极开展系列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编印《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文本及辅导读本、应急知识手册和各类宣传资料1500万份,拍摄26集动画片《乐乐熊安全手册》,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410次。通过宣传教育,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普遍增强,宣传受众达3300万人次。
――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断提升。各区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抢险救援、生活救助、生命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工作,累计救助受灾人口1200万,倒塌房屋恢复重建15万间。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7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39个,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56所,地震安全示范社区76个,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不断提升。
(二)“十三五”时期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资源消耗不断增加、城市(镇)化进程快速推进、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加速、环境压力不断增大,我市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等风险将继续存在,防灾减灾形势依然严峻。
――自然灾害风险依然较大。我市地处四川盆地东南缘,北部和东南部地区分别靠大巴山、武陵山两座大山脉,西北部和中部地区以丘陵、低山为主,地形封闭,生态环境脆弱,暴雨洪涝、冰冻等气象灾害有很强的突发性、异常性和不可预见性,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繁重,旱灾频发,地震灾害不可忽视,植物有害生物灾害和外来生物入侵风险加大。
――防灾减灾基础依然薄弱。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防灾减灾能力不强,灾害监测预警、工程防御、应急装备等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存在短板,现有救灾技术手段相对落后,重救灾、轻防灾减灾的倾向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防灾减灾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不足,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研究欠缺,科技投入的系统性和持续性仍需加强,现代化专业监测预警技术应用有待大力提升。防灾减灾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结构需要优化,资源共享程度有待提高。
――城市高风险、农村低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受历史和自然条件所限,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超负荷,部分建筑达不到设防标准。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三峡库区,农村建筑质量标准普遍不高,抵御灾害能力仍显薄弱,不少农村人口因灾致贫或因灾返贫、重复受灾等问题突出。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模式尚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尚需提高,避灾、自救互救的知识和技能仍显不足。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动员机制和支持政策未能及时跟进,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
“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诸多挑战,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需要提升,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建筑物防灾能力需要强化,基层防灾减灾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优化,装备科技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和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等需要强力推进。面对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力度,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全力推动新时期防灾减灾工作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坚持生命至上,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着力点,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求为导向,遵循自然、经济和社会规律,通过降低灾害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坚持应急优先、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依法应对,科技支撑。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运用科技应对灾害,有效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坚持市政府统筹指导、区县就近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灾救灾应急机制,强化区县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军民融合,共建共享。坚持军地协调、需求对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良性互动,在抢运物资、转移群众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人民军队的中流砥柱作用。
(三)规划目标。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进一步厘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统筹领导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科学化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集约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规划衔接和协调进一步加强。将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产业布局、土地利用、资源管理、能源供应、城乡建设和扶贫开发等规划中体现综合防灾减灾的要求。各区县制定实施本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重大项目设防水平进一步提高。以气象、民政、水利、农业、国土、交通、卫生、教育、林业、地震、电力、通信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提高重要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有效降低学校、医院等设施的因灾损毁程度。
灾害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减少。力争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内,力争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自然灾害发生10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标准逐步提高,达到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水平。
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健全。建成中央救灾物资重庆储备库和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新库,新建29个区县救灾物资储备库。
灾害预警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传统预警方式和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强化针对易发多发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等区域的预警信息精准发布能力,加强偏远山区预警信息传播和接收能力建设,切实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基层防灾减灾演练制度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在学校、人口密集社区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社会公众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率显著提高,实现在校学生全面普及。
综合减灾示范项目创建不断深化。创建1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探索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区县、综合减灾示范乡镇(街道)试点。
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市防灾减灾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趋于合理,灾害信息员总量达到8万人左右。各类应急救援、志愿者、心理抚慰队伍进一步壮大,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形成规模。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法规制度建设。
贯彻实施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推动以部门专项制度为骨干、相关应急预案为配套的防灾减灾救灾制度体系建设,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灾害防御、应急准备、紧急救援、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恢复重建等全过程工作制度建设。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法规制度体系,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法治保障。
(二)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属地为主”原则,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灾害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各级应急委员会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主要灾种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机构防范部署与应急指挥作用。明确市与区县灾害管理事权划分,强化区县政府的主体责任。灾害主管部门要与宣传、网信、公安等网络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建立防灾减灾救灾舆情协同联动,积极协作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规范信息发布口径,做好灾情信息、综合风险防范、群众生活救助、科普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网络舆情引导。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机制,健全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风险、灾害损失、救援救助、资源环境、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和社会经济等综合防灾减灾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共享机制。健全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和应急征用补偿等机制。建立和完善军地协同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健全灾后救助、灾害损失评估、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与实施等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管理能力。
加强灾害主管部门间以及部门与区县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加快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林业、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等灾害监测地面站网和防灾减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系统,提高自然灾害早期识别能力。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风险信息共享与发布能力,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提升自然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开展自然灾害网络舆情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网上出现的歪曲报道或谣言信息。加强自然灾害舆情风险评估、谣言处置,强化灾情舆情分析研判,准确把握网上舆论态势。推进以乡镇(街道)为调查单位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普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利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系统,采取多种方式提升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和规范性。制定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综合减灾能力社会化评估机制。
(四)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
加快发展灾害评估、专业救援、应急救助等专业队伍建设,健全以驻渝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为突击力量,以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地方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灾害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快推进防灾减灾装备更新换代,加强基层应急装备设备的储备、管理和使用,优先为多灾易灾地区配备应急装备。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物资装备储备等方面的综合投入机制。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提升物资储备调运信息化管理水平。适时调整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保障体系。统筹做好恢复重建需求评估、重建规划、技术保障、政策支持等工作。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将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节材环保技术,加大恢复重建住房质量监管力度。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和水平。
(五)进一步增强重大工程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等骨干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加快重点水源、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易涝地区治涝工程等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重视和加强工程地质勘查等基础性工作,坚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制度,进一步督促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论证制度落实,不断提高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总体水平。实施交通设施灾害防治工程,提升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抗灾能力。继续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重点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水平,中小学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标准,提高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灾能力及设防水平。结合扶贫开发、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抗灾能力。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隐患点治理和居民搬迁避让工程。
(六)进一步增强科技防灾减灾能力。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防灾减灾科技资源统筹。以科技创新驱动和人才培养为导向,推进监测预警、工程防治、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科技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在防灾减灾中的支撑作用。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进军民融合,促进减灾救灾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着力揭示气象灾害、洪水、干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及灾害链的孕育、发生、演变、时空分布等规律和致灾机理。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遥感、导航定位、移动通信等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风险与损失评估、社会影响评估、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等关键技术研发。
(七)进一步增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新建或改扩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加强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强社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加大对自然灾害严重的库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制定家庭防灾减灾与应急物资储备指南或标准,鼓励和支持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全市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防灾减灾责任,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灾害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利用“国际减灾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家防震减灾日”等主题活动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将防灾减灾知识和技术普及内容纳入学前教育、在校教育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设施与平台建设,借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市民学校等文化平台,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减灾救灾能力。
(八)进一步增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健全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和协调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平台。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引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健全救灾捐赠需求发布与信息导向机制,完善救灾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公开、使用效果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落实巨灾保险制度,完善配套措施,鼓励发展商业巨灾保险,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防灾减灾救灾服务,提升灾害治理水平。
(九)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推进防灾减灾人才战略实施,扩充队伍总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开展针对性训练和技能培训,打造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抢险救援专业队伍。注重灾害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探索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高层次防灾减灾专业人才和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自然灾害紧急救援专业培训,提升队伍整体防灾减灾业务能力。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强化防灾减灾人才队伍舆论引导能力提升,组织人员参加网络舆情引导能力培训,切实提升人才队伍灾情网络舆情危机应对能力。
四、重大工程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全面推进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以及应急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二)防汛抗旱工程
健全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体系,进一步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提升主要江河和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的防洪能力,继续推进防洪控制性水库工程建设,实施病险水库 (水闸)除险加固,完善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增强重点区域和城乡抗旱能力,有效减轻因洪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三)气象防灾减灾城乡一体化工程
升级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推进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推进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街道)建设,推进以预警联动和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四)防震减灾建设工程
强化地震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地震灾害预防体系建设与基础探测,完善地震应急体系,建设智慧城市地震行业专用云计算平台,推进防震减灾文化建设,不断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
(五)林业灾害防控工程
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
(六)综合减灾救灾工程
推进综合减灾救灾大数据体系建设,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建设中央救灾物资重庆储备库、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新库、区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乡镇(街道)救灾物资储备点,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探索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区县、减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试点。建设覆盖一定范围,具备应急避险、应急指挥和救援功能的应急避难场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对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市政府应急委成员单位和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强化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完成好,主要任务落实好,重大项目实施好。
(二)强化统筹协调,做好规划衔接。
市政府应急委负责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通过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做好组织协调和实施保障工作。市政府应急委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在编制本部门、本地区防灾减灾规划时,要贯彻落实好本规划的要求。
(三)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
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形势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分担机制,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管理。
(四)强化跟踪评估,严格监督检查。
市、区县政府应急委要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市政府应急委成员单位和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本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评估,切实提高规划实施成效。市政府应急办做好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