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十三五”期间建成30个左右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小镇示范点。为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市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全面启动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并于7月8日组织召开特点小镇示范点申报工作说明会,对《意见》进行解读,并就特色小镇示范点申报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统筹办副主任张国智主持,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市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县发展改革和城乡建设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特色小镇的重要意义。特色小镇作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又一载体和平台,要把特色小镇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工作中补短板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中央领导有关重要批示抓好特色小镇发展,要按照贯彻落实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部署要求,发挥好特色小镇作为城乡联动的重要纽带作用,发挥好特色小镇疏解城市功能、支撑产业升级、服务三农发展的作用。特色小镇示范点作为政策资源整合平台,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要引导资源要素集聚,形成合力,把特色小镇打造成为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靓丽风景线。
在特色小镇的培育过程中,要把握好三个关键:一是“特色”。小镇“特色”的鲜明性是建设特色小镇的首要原则,深入挖掘民俗文化等资源要素,重点培育形成特色产业、特色风貌、特色功能。二是“创新”。把改革和创新作为特色小镇尤其是示范点建设的根本动力,重点在投融资、用地、规划等方面寻求突破,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务实”。一方面,特色小镇示范点采取动态管理,要摈弃评上后一劳永逸的思想,有始有终的推进示范点各项建设;另一方面,特色小镇的建设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建设成效要更多的惠及老百姓,经得起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