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产业政策 重庆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产业政策主要包括产业结构政策与产业组织政策。一是重庆市政府政府通过采取制定和执行有利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的方式对经济活动加以干预,将各产业、各种产品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作为确定产业发展优先序列的重要参考,鼓励质量效益型、资源节约型和对环境无害或有益的产业(包括环保产业)的发展,同时严格限制乃至禁止能源消耗高、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产业的发展,取消对资源密集型产业的扶持和保护,大力支持环保产业,并把其列入优先发展领域。
(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区域政策 极为不平衡的区域发展模式以及造成的大量贫困人口和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重庆市拥有14个国家级贫困县,多年来,重庆市政府把消除贫困和缩差共富作为区域政策的重要目标。一是通过区域资源开发与区域产业政策,加大对三峡库区、武陵山区等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和产业支持力度,加大渝东南和渝东北地区的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在区域协调发展上取得了重要成效;二是生产力的合理布局政策。重庆市各级政府一直把区域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作为生产力空间布局的重要参考指标,在三峡库区、武陵山区等生态脆弱地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低碳型资源加工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最大限度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生态环境的协同发展。三是区域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政策,重庆市出台了对主要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方针、规划方案及实施措施做出安排,包括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草场退化、土壤盐渍化及工业污染的综合治理与防治政策。
(三)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投资政策 经济发展是由一连串的投资项目的实施而实现的,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要求既要促进经济增长,又要保护和维持发展所必不可少的环境资源基础,而这些都离不开必要的资金投入。重庆市合理的投资政策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一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大对关系到经济增长、人类生活与健康和环境资源保护的重大领域或项目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通过财政投入和政府担保的形式鼓励银行信贷资金加大投入;二是在投资主体方面,在存在着大量的非市场效益,难以运用市场机制调节的公益性项目,如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治理,重庆市各级政府充分
履行了作为投资主体的职责,通过整合9大国有投资集团,加大对能源、交通、公共建设、城市环境保护等社会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也鼓励非国有投资主体的发展,逐渐放开了社会资本的行业进入门槛,促进了经济发展的投资主体多元化。三是重庆市在保证政府公共设施建设投资增长的同时,扩大了政府用于生态投资工程建设、改变了国民经济投资中生态环境投资偏低、生态补偿严重不足、生态赤字扩大的状况,今年来重庆市把生态环保产业作为重庆市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型产业来发展,加大对环保技术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的投资力度。
(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金融政策 金融政策是重庆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政策方面。重庆市鼓励银行系统通过信贷项目的优先序列及信贷条件的正确确定和利率杠杆的正确使用,使资金投向有益于资源持续、节约利用、环境保护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上,促进信贷资金的投放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与区域政策相适应。重庆市政府通过建立环境保护或可持续发展专项基金、专业银行、通过政府担保的方式,引导带动金融系统对节能环保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支持,通过政策优惠和补贴政策,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