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25号)安排,依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5〕13号)任务分工,市发展改革委将牵头做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现就今年组织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你们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并依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第34号令)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具体要求,围绕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域和重点(2016—2018年),认真编写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填写评价表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具体安排
(一)请于2016年6月8日(星期三)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及纸质件(一式三份),正式行文推荐报送我委。
(二)我委将组织专家并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财政局、重庆海关、市国税局对申报材料及附件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联系人:代惟殊(高技术处),联系电话:67575793,电子邮件:dws1995@163.com。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25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27日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