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印发《重庆市助推工业企业融资专项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信息共享 促进产融合作行动方案》(工信部联财〔2016〕83号),以及三部委关于加强银企对接促进产融合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庆市经济信息委、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银监局和重庆市金融办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助推工业企业融资专项行动计划》(2016-2018)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金融办
2016年4月6日
重庆市助推工业企业融资专项行动计划
(2016-2018)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实体经济的骨架和国家竞争力的基础,是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主战场。金融与实体经济、特别与工业是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工信部有关工作部署,引导产业与金融协调发展、互利共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突破工业转型发展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瓶颈,推动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及八次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引,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产融互动、协调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坚持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并重,以银企对接、渠道多样、创新方式、政策协同、信息共享为重点,建立银企交流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实施专项行动,助推大中型企业直接融资;搭建合作平台,助推金融产品创新;强化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环境,以产融结合、产融互动为主要着力点,多措并举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
二、主要目标
——信贷资金保持较快增长。到2018年,全市工业企业贷款余额达4000亿元[1],当年增幅不低于上年增幅,制造业贷款余额当年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量。
——直接融资规模逐步壮大。到2018年,全市工业企业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额达到500亿元[2]。挂牌上市企业储备库企业达到300家。新增境内上市工业企业10-15家[3]。
——企业融资成本有效降低。到2018年,全市工业企业财务费用占主营成本比重降低至1%[4]以内,企业平均融资成本在10%以下资金实力强、服务网络广的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重点领域,着重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符合《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建设、中新(重庆)合作项目等重大战略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开展间接融资专项行动。依托参与合作的银行金融机构,针对“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回款”但资金紧张的工业企业,开展融资服务专项行动,采取“一对一”上门服务的策略,逐一对接,在风险可控范围内适当降低门槛,给予企业资金支持。针对我市重点发展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开展融资服务专项行动,力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银行按照政策要求围绕新兴行业的企业开展投贷联动试点。
(三)突出直接融资,拓展融资渠道。
加大对工业企业上市融资的支持。市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委针对全市十大战略性新兴工业企业开展上市的专项培训和辅导,提早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进入上市企业储备库。主要针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储备300家工业企业。开展国内上市以及赴新加坡海外上市等相关专题培训,提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企业的投融资规划能力。
利用好债券市场。由市经济信息委、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开展债券市场发债融资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我市确定的10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100户成长型工业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和重点辅导,不断提高工业企业在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提升各类投资基金支持能力。强化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等基金引领作用,加快基金投资进度,形成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帮助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类国家级基金。
联合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专项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设备,加强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缓解企业资金不足问题,拓宽重大装备、工程机械等产品市场。
(四)创新融资服务,完善产业链金融。
争取国家产融结合试点。积极对接工信部,全力争取工信部产融结合试点落户重庆,为推动融资服务创新,促动辖区内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支持大型企业设立财务公司。落实工信部有关政策,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核心主业突出、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具备一定资金集中管理经验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有效提高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运作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探索开展集团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有效发挥财务公司对集团公司主业发展的支持作用。
(五)着力惠政助推,营造良好环境。
设立“风险资金池”。探索设立工业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资金池”,积极鼓励引导园区出资投入资金池,扩大规模,合作银行负责在授信额度内对推荐项目开展融资贷款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风险资金池”出资额度给予适当放大倍数授信。资金池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对各自推荐或共同推荐的融资项目提供风险担保。
落实贴息补助政策。出台“双百”企业融资贴息政策,对“双百工业企业”年度生产性流动资金贷款予以一定额度贴息补助;对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上下游贷款予以同等条件贴息;对首次在债券市场成功发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继续出台“三有一困”民营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引导企业加强管控。积极推动纳入产融信息对接平台的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指导企业完善内控制度和公司治理,强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资金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引导企业加强财务状况、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能耗水耗等信息披露,减少银企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防范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虚假诈骗融资等失信行为。
(二)整合经信系统资源。市经济信息委负责建立工业企业资金需求库,做好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重大融资需求清单。将各区县经济信息委纳入工作机制范畴,做好工业企业的组织、宣传工作,对工业企业融资需求进行摸底调查,报送融资需求清单,组织清单内企业与区域内金融机构开展信息对接。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杠杆作用,助推开展产融合作项目。
(三)强化具体责任落实。市经济信息委构建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对行动计划各项工作逐一形成具体方案,责任落实到人,开展具体工作。市经济信息委、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银监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对融资信息对接项目的跟踪、分析、评估。同时加强信息报送,适时将银企对接成果及成功经验做法书面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报告工作开展中的重大问题。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