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建重庆市
节能专家库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大型企业(集团),各有关科研院所,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要求,为充分发挥
节能专家在节能评估、审查、审计、咨询、培训等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我市节能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委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节能专家,组建重庆市节能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范围
重庆市范围内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业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中,长期从事与能源、节能相关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加入重庆市节能专家库。
二、入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各高耗能行业、各重点用能设备的生产工艺、运行要求、规程规范及节能标准、技术等;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工程、经济等专业);
(四)身体健康状况能适应工作需要,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五)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
信用记录;
三、入库申请方式
申请入库的专家采取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2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的,推荐单位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
申请入库的专家应填写《重庆市节能专家申请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市经济信息委将对申请入库的专家组织评审,符合入选条件的列入节能专家库,并向全社会进行公告。
四、入库管理
节能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2年更新一次。首次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0日止,以后随时接受申请,不再另行发文通知,但入库时间以文件公告为准。
节能专家库主要用于为各级政府节能相关部门在节能政策措施制定,节能标准制订、节能评估文件评审,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查,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评审,节能宣传培训等工作提供支持,以及为各企业提供节能管理、技术论证、技术推广、产品推介等咨询服务。
入选节能专家库的专家要本着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各项节能工作,并依法享受合理的劳动报酬。但在参与政府部门各类评审、审查工作时,与评审、审查对象存在厉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制度。对隐瞒利害关系而不申请回避的,评审、审查过程中存在收受礼品礼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节能专家资格,永不聘用。
五、申报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入库,请各位有意参与我市节能事业的专家积极申请入库,作为我市节能专家库首批专家的候选人选。请各相关单位、各位专家于2015年8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重庆市节能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912办公室或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chongqingjieneng@163.com。
联 系 人:市经济信息委环资处 王 鹏
联系电话:63896843 6389744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