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技〔2012〕1687号
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金融领域安全IC卡和密码应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309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切实作好我市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有关规定,符合《通知》要求的重点支持领域,且项目承担单位具备较强的产业化能力,所研发的产品或技术标准应用性强,示范带动效应较好。
(二)申报项目统一由区县或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向我委报送。请各区县或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把握专项支持方向,认真遴选项目,在指导项目承担单位编制正式资金申请报告前,先与我委沟通衔接。
(三)市发展改革委择优向国家推荐申报。
二、材料报送
(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区县或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推荐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表、项目汇总表(参照《通知》要求编制及装订)。
(二)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主管部门推荐文件一式两份、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对应电子文档,请于2012年12月31日前一并报送我委高技术处。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金融领域安全IC卡和密码应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1月20日